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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具體包括幾種罪

金融犯罪具體包括八種罪,如危害貨幣、金融機構、信貸、證券、期貨、金融票證和外匯管理秩序犯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構成要件包括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傳授犯罪方法罪構成要件包括故意傳授犯罪方法。隱瞞毒品罪構成要件包括隱瞞毒品、窩藏、轉移或隱瞞犯罪所得。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根據損失大小確定。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構成要件包括違反規定侵入國家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

金融犯罪按照客體的不同,具體包括八種罪。危害貨幣管理秩序犯罪。危害金融機構管理秩序犯罪。危害信貸管理秩序犯罪。危害證券管理秩序犯罪。危害期貨管理犯罪。危害金融票證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外匯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多種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刑法》第壹百七十條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壹)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的構成要件有:客體是國家對金融的管理制度;客觀上表現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情形;主體是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單位;主觀上是直接故意。《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壹百七十四條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傳授犯罪方法罪構成要件具體規定

傳授犯罪方法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主體是壹般主體。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2.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3.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

4.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隱瞞毒品罪是刑法中的幾種

隱瞞毒品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制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隱瞞毒品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事先通謀的,以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的***犯論處。

金融票證罪既遂的處罰

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行為人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的,造成較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該罪有兩個檔次的量刑幅度,根據損失的大小來確定具體量刑。《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造成較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為: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壹百七十四條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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