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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產品創新的金融產品創新技術

概括地說,金融產品創新技術就是改變現有產品的流行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壹個、兩個或全部。根據金融創新需求的環境因素和企業內部因素,改變金融產品特性,滿足企業的需求。

改變的方法有產品分解和產品合成。基本途徑是對金融資產合同條款進行修改,逐步衍生、產生新型產品。基本的做法,是對遠期、期貨、互換和期權等最基本的衍生產品合約進行修改,獲得不同的產品。其他的產品創新方法有合成衍生產品與基礎資產、衍生產品與衍生產品產生新產品;分解產品產生新產品;增加產品的合同條款等。

1 合約條款轉變的產品創新

遠期、期貨、互換和期權等標準的金融產品具有基本的變量。遠期和期貨的基本變量是基礎資產、執行價格、交割日期等;互換的基本變量是互換的貨幣、互換本金、支付時間、支付貨幣、支付利率等;期權的基本變量是基礎資產、執行價格、執行日期、執行交易權利等。通過轉變這些基本變量,我們可以得到非常豐富的金融產品。

(1)基礎資產。基礎資產可以是商品,也可以是金融產品,比如企業債券、政府債券、外匯、利率、股票、股票指數等。基礎資產還可以是衍生證券,比如遠期、期貨、互換和期權,以及任何有價證券。

(2)執行價格。執行價格是按照事先規定的公式確定的價格。它可以是基礎資產在某個時點價格的函數,也可以是基礎資產在規定時間內的價格的函數,還可以是參考指數的函數。

(3)執行日期和交割日期。執行日期和交割日期可以是固定不變的,也可以是變化的。

(4)執行交易權利。交易權利可以是買人基礎資產或衍生證券的權利,也可以是賣出基礎資產或衍生證券的權利;權利可以必須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權利可以轉讓,也可以不轉讓,等等。

(5)支付貨幣。合約雙方支付的貨幣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甚至可以不支付貨幣,而是支付基礎資產。(6)支付利率。支付的利率可以是固定利率,也可以是浮動利率。並且,支付的參照利率可以與支付的貨幣之間沒有聯系。例如,支付利率是英鎊的I.IBOR6個月期利率,但是,支付的貨幣卻可以是人民幣,但不是按照人民幣利率支付。等等

(7)支付時間。支付的時間可以固定,也可以變化。合約雙方支付的時間也可以不同,例如,在互換合約中,並不壹定要求在每期雙方壹定支付,可能壹方支付,另外壹方不支付。

實際上,在所有合同的基本變量中,具體變量值的選擇沒有限制,惟壹的限制是合約雙方是自願簽訂這份合約,並且,合約雙方都認為該合約是公平的。

例1 遠期與期貨合約條款轉變的創新產品

商品(黃金、大豆、銅、石油)期貨、國債期貨、外匯期貨,利率期貨、股票指數期貨、遠期匯率協議和遠期利率協議。

例2 互換合約條款轉變的創新產品

差價鎖定型互換、基差互換、混合指數股票互換、本金額波動互換、延遲付息的債券互換、零息票互換、遠期互換、商品互換、股票互換、利差互換、利差上限/下限、利差、利率上限/下限、息票和本金用不同的貨幣。

例3 債券合約條款轉變的創新產品

普通債券的基本變量是本金、利息、利息和本金支付日期。這些變量值的不同組合,產生不同的債券衍生產品。零息票債券、利率遞升/遞減息票、雙重貨幣債券、可延長期限、可提前回售或贖回等。

例4 期權合約條款轉變的產品創新

復合期權、壹攬子期權、彩虹期權、亞式期權、障礙期權、貨幣期權、利率期權、期貨期權、用外幣執行的外國股票期權、用本幣執行的外國股票期權、互換期權等。

2 產品合成的產品創新

通過組合兩種或兩種以上金融產品形成壹種新的金融產品的方法稱為產品合成創新。在理想條件下,幾乎可以合成出任何收益分布的金融產品。

例5 產品合成的創新產品

ETF是股票合成的創新產品、看跌期權是看漲期權和基礎資產合成的創新產品。利率有上限的浮動利率票據是浮動利率票據和利率上限期權空頭的合成產品。股票期權是債券和基礎資產動態復制的合成產品。

3 產品分解的產品創新

將金融產品中的風險——收益特性進行分解,改變金融產品的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產生具有新的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組合的產品。

例6 產品分解的創新產品

本息分離債券(STRIPS)、抵押支持證券(MBS)、資產支持證券(ABS)。

4 合約條款增加的產品創新

金融產品也就是壹份合約,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當地增加權利和義務,可以產生新的創新產品。常見的條款有轉換條款、回售條款、贖回條款、調整條款、延期/提前條款、浮動/固定條款、觸發/觸消條款、互換條款、封頂/保底條款、依賴條款等。

(1)轉換條款。金融產品合約賦予合約壹方將壹種類型資產轉換成另外壹種類型資產的權利。

(2)回售條款。金融產品合約賦予證券持有人以特定的價格將產品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

(3)贖回條款。金融產品合約賦予證券發行人在證券到期之前全部或部分地將證券以特定價格贖回的權利。

(4)調整條款。金融產品合約規定的變量如利率、匯率、股息率可以在壹定條件下重新商定的條款。

(5)延期/提前條款。金融產品合約規定的證券期限可以延長或縮短的條款。

(6)浮動/固定條款。金融產品合約有效期內某些經濟變量按照明確的方式進行變化的條款。

(7)觸發/觸消條款。金融產品合約規定的某些權利在滿足壹定條件下可以被觸發(使權利有效)或被觸消(使權利無效)。

(8)互換條款。金融產品合約規定兩種不同金融產品可以相互轉換的條款。

(9)封頂/保底條款。金融產品合約規定的某個變量變化範圍的條款。例如,最低投資收益率保證條款、最高借貸利率條款等。

(10)依賴條款。金融產品合約規定某種產品的價格是另外壹種產品價格或其他經濟變量的函數。

例7 合約條款增加的創新產品

(1)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可以將債券轉換為股票,也可以轉換為另外壹種形式債券。可交換債券的持有人可以將債券轉換為與發債公司不同的壹家公司的股票。

(2)回售債券

可回售證券的持有人擁有按照規定的價格將證券回售給證券發行機構的權利。

(3)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的發行機構擁有按照規定的價格將債券從債券持有人手中贖回的權利。

(4)調整股票(債券)

可調整股息率的永久性優先股,其股息率根據基準國庫券利率每個季度調整壹次。

(5)延期/提前條款創新產品

例如,國家開發銀行第11期金融債,期限為3年,附加了延期選擇權,投資者有權在3年到期後,要求將債券的期限再延長2年。

(6)浮動/債券浮動利率債券的利息支付隨參考指數的變換而變換。

(7)觸發/觸消債券

人局期權(knock-inoptions):期權只有在標的資產的價格達到壹定界限時才會生效。出局期權(knock-outoptions)。期權只有在標的資產的價格達到壹定界限時才會消失。

(8)互換

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產品是典型的互換條款創新產品。

封頂/保底利率衍生產品利率上限與利率下限是典型的封頂/保底條款創新產品。

(9)依賴期權

指數化貨幣期權票據(1CON)、交叉指數基礎票據(CrosslndexBasisNote)等產品。

5 條款增加組合的產品創新組合

前面不同的條款,我們得到很多條款增加組合的創新產品。下面我們給幾個合同條款增加組合的創新產品的例子。

例8 合約條款增加組合的創新產品許多可轉換債券是由債券加可轉換權利、可回售權利、可贖回權利等條款組合而成的;可回售可延期短期債券包含可回售和可延長等條款;可轉換可換股優先股的持有人可以選擇將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而發行者可以選擇將它轉換為可轉換債券;流動收益期權票據包含有可贖回、可回售、可轉換等三類條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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