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辦成立之初的定位是議事協調機構,負責聯系協調全國金融機構“三會”和地方分支機構的工作。但由於金融辦代表地方政府行事,逐漸趨於強勢。雖然“壹行三會”的代理機構不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之下,開展工作時必須得到地方政府的配合,但往往要靠金融辦的喘氣。
金融辦是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管家,是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是金融業布局的控制者,是地方金融監管的防火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