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計:
1,借方
(1)對於資產和費用科目(如現金、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應收款項、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等。),“借”就是加;
(2)對於負債、所有者權益和收益類科目(如應付賬款、長/短期借款、主營業務收入、實收資本、本年利潤等。),“借”就是減法。
2.在國際收支賬戶中,借方是指減少外匯存量的項目,如進口。
二、貸款人:
1.對於負債、所有者權益和收益類科目(如應付款、長/短期借款、主營業務收入、實收資本、本年利潤等。),“借”就是加法的意思。
對於資產和費用賬戶(如現金、銀行存款、材料、固定資產、應收款、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等。),“貸款”就是扣款的意思;
2.會計分錄:
以現金和銀行存款為標準,貸款就是資金的流出。比如:
(1)采購辦公用品時,資金流借:管理費用-辦公費用* *,貸:現金* *;
(2)銷售產品時,資金通過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流入。出借人在支付,出借人記錄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