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實行意願結匯管理,企業可自由選擇結匯時機。
2.明確外商投資企業資金和結匯資金的使用應當符合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資金使用實行負面清單管理。
3.便利外商投資企業以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開展境內股權投資。
4.進壹步規範結匯資金支付管理,明確銀行應當按照展業三原則承擔真實性審核義務。
5.明確和簡化其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賬戶資金結匯和使用管理。
6.外匯局加強事中事後管理,進壹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和違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