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存款收益由掛鉤標的和投資期限決定,掛鉤標的收益越大,結構性存款收益越高,投資期限越長,結構性存款收益越高。
壹、基本含義,結構性存款(3)所謂外匯結構性存款是指在普通外匯存款的基礎上嵌入某種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類期權),通過與利率、匯率、指數等的波動掛鉤或與某實體的信用情況掛鉤從而使存款人在承受壹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較高收益的業務產品。它是壹個結合固定收益產品與選擇權組合形式的產品交易。它透過選擇權與固定收益產品間的結合,使得結構性產品的投資報酬與連接到標的關聯資產價格波動產生連動效應,可以達到在壹定程度上保障本金或獲得較高投資報酬率的功能。
二、發展歷程,在結構性存款發展初期,銀行只能對等值300萬美元以上的大額外匯存款提供這種產品。從2004年初開始,小額外匯結構性存款在中國流行起來,它們的名稱各異,例如中行的“匯聚寶”,工行的“匯財寶”,建行的“匯得利”都屬於外匯結構性存款。從各行推出的這類產品看,它的特點是存款期限較長,短則壹年(由銀行決定)長則3至5年,現階段投資者將資金以存款方式交於銀行後,壹般由銀行向國外代理行敘做結構性存款,並給予大致在2.53%至2.63%之間(高於同期息率1~2倍)的固定收益。由於有高出同期存款數倍的較高收益,在外匯投資渠道狹窄,風險較高,收益較低的情況下,外匯結構性存款自然深受投資者的青睞和追捧。
三、特點,高收益,外匯結構性產品是在客戶自願承擔壹定風險的前提下,實現較高投資收益的產品。壹般而言,以半年期美元產品為例,其收益大概是3%以上(免稅);相對應半年期的美元存款稅前的收益是2.3750%,利息稅還得扣掉20%。
四、保本金,結構性存款通常是本金100%保護,客戶所承擔的風險只是利息可能發生損失,而本金不會有任何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