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通常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其他貨幣資金款項(如外匯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存款、投資存款等。)、應收票據、貸款、其他應收款、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並結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或借方)
投資收益(差額被轉回,損失被借記,收益被貸記)
同時:
借方(或貸方):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持有期間公允價值凈增值)
貸款(或借款):投資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怎麽做?
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主要會計處理如下:
1.企業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中,借方登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的差額,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的差額,以及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結轉的成本。
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3.“投資收益”科目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和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實現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
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如何做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