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應當根據被保險人的責任履行賠償義務。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2.交通事故中的責任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二、意外保險賠償項目
意外險的賠償項目壹般包括意外身故/殘疾/燒傷、意外傷害醫療、住院延誤津貼、住院護理津貼和緊急醫療救援等。賠償金額由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並結合保險條款確定。
擴展數據:
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傷殘撫恤金。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致殘時,保險人根據傷殘程度給付傷殘保險金。傷殘給付是部分給付,最高限於身故給付。
2.死亡賠償金。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死亡賠付是全額賠付。
3.醫療賠付。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支付醫療費用時,保險人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賠付。醫療賠付是有最高限額的,意外傷害的醫療保險壹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身故、殘疾的附加險。
4.住院津貼。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三、交通事故和工傷的雙重賠償標準
雙倍賠償的標準是,如果工傷是由用人單位造成的,妳不能獲得雙倍賠償。如果是第三方造成的,工傷職工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1.我國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2.勞動關系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的,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向工傷保險請求賠償,不能直接向用人單位提起人身損害賠償民事訴訟。
3.即使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建立工傷保險關系,只要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就適用《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補償。也就是說,應當參保的企業違法未繳納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還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承擔向工傷職工支付相應保險待遇的責任。
4.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對工傷保險賠償有異議的,屬於勞動爭議案件,不屬於普通民事侵權賠償案件,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