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銀行是發行銀行。
中央銀行是“發行銀行”,是指國家賦予中央銀行集中、壟斷貨幣發行的特權,成為國家唯壹的貨幣發行機構。
(2)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
具體表現:
1,集中存款準備金;
2.為銀行融資;
3.組織同業清算;
4、主持外匯銀行的外匯頭寸。
(3)中央銀行是政府的銀行。
具體表現:
1,代理國庫;
2.資助政府;
3.代理政府財務;包括發行和償還國債、代管黃金和外匯儲備。
4.代表政府參與國際金融活動,處理國際金融事務。
(4)中央銀行是管理金融的銀行。
具體表現:
1,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2.制定和執行金融法規和銀行業務基本規章制度;
3.監督和管理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
需要註意的是,隨著銀監會的成立,央行的監管職能有所弱化。目前其監管範圍僅限於支付、結算、現金管理、外匯管理和賬戶管理,主要監管職能由銀監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