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行的銀行:壟斷貨幣的發行權,成為全國惟壹的現鈔發行機構。
2) 銀行的銀行: 存、放、貸、同樣是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內容,不針對個人。
(1)集中存款準備;目的①保證金融機構的清償能力;②利於央行調節信用規模和控制貨幣供應量。
(2)最終貸款人;確立央行在金融體系的核心地位;作用:①支持陷入資金周轉困難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避免擠兌風潮擴大而導致銀行業的崩潰②為商業銀行辦理短期資金融通,調節信用規模和貨幣供應量,傳遞和實施貨幣政策。(貨幣局或美元化的國家失去這壹功能)(商行從央行獲得資金方式:再貼現、在貸款)
(3)組織全國清算。(始於英國)
3) 國家的銀行:指中央銀行代表國家貫徹執行財政金融政策,代理國庫收支以及為國家提供各種金融服務。包括:
a.代理國庫;b.代理國家債券的發行;c.對國家財政給予信貸支持;d.管理外匯和黃金儲備;e.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f.制定並監督執行有關金融管理法規;其他: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事務,充當金融政策的顧問和參謀。
3. 央行的作用和地位
1) 中央銀行為經濟發展提供最為關鍵的工具——貨幣;
2) 承擔著為經濟運行提供貨幣穩定環境的職責;
3) 作為 “最後貸款人” 和全國的資金清算中心,中央銀行保障支付體系的順暢運作,保障支付鏈條不因偶發事件的沖擊而突然斷裂以致引發系統性的金融危機。
4) 從對外經濟金融關系看,中央銀行是國家在國際交往和國際經濟合作的重要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