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壹條: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能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由第三人履行的費用。
工作職責
1,收銀員上班前要做好準備。準備零錢,方便換零錢;檢查所使用的收銀機、計算器、驗鈔機等設備,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2.準確打印所有付款文件和發票;及時快速收取客人的消費款;在采集中做到快、準、好、漏采集;壹定要認真核實各種鈔票的真偽;支付假幣。
3、日常現金收入,必須認真執行“長繳短補”的規定,不得互相學習。如有長付或短付,必須如實向上級匯報,長付按公司財務規定記入公司賬戶,短付由當事人自行支付。
4.外幣按公司外匯牌價收取,不得自行提取或兌換外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