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項下登記貨物出口時間超過30天(含)的,企業應說明未取消預付款的原因,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外匯局備案備查。自登記的預付款項下貨物報關之日或提取外匯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企業登錄“貿易信貸系統”辦理預付款的註銷手續。
預收貨款項下登記貨物出口時間超過90天(含)且企業仍未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且不能說明合理原因的,被認定為依據《外債管理條例》違規對外借款的,外匯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外債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責令按原方式退回預付款,並按規定辦理預付款註銷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