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和服務費用以及清償債務的商品;
2、作為交換媒介的價值、儲存、價格標準和延期支付標準;
3.過度供給或需求會造成對其他資產或供給資產的過度需求;
4.購買力暫居地;
5.作為公共凈財富的流動性資產,不支付利息;
6.與國民收入相關的最大流動資產等。
第二,貨幣的形式
從形式上看,貨幣按其商品價值可分為實物貨幣和形式貨幣。實物貨幣本身就是壹種特殊的商品,包括價值,比如羊,貴金屬。正規貨幣本身沒有價值,價值是契約約定的,只有契約價值。
擴展數據:
代錢:
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職能是滿足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發展的需要。因為商品交易本來就是用現金支付的。但由於各種商品的生產時間不同,銷售時間也不同。
生產和銷售時間的差異使得壹些商品生產者需要在自己的商品生產或銷售之前,向其他商品生產者賒購壹些商品。商品的轉移在時間上脫離了價格的實現,即出現了賒購現象。賒購後,當債務在約定的日期還清時,貨幣就會履行支付手段的職能。
貨幣作為支付手段,最初是由商品的賒購和預付引起的,後來逐漸擴展到商品流通領域之外。在商品交換和信用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日益成為壹種常見的交易方式。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貨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貨幣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