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達指出,如果政府向外國貸款人做出可信的承諾,並以同樣的方式締結和執行合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很容易獲得融資。葉亞提認為,如果壹個國家想要減少美元化,就應該以通脹穩定為目標。而不是以匯率穩定為目標。通過對金融中介的本幣和外幣征收不同的稅,並實施管制政策,可以有效降低美元化。然而,資本外逃和金融脫媒可能代價高昂。Eichengreen et a1(2005)認為較高水平的外匯儲備有助於降低貨幣錯配的程度。因此,應提高政策的可信度,采取有通脹目標的貨幣政策,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加強資本賬戶和外匯外債管理,實施穩健的宏觀經濟政策。
鑒於在固定匯率制度下,銀行和工商企業會認為自己不會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所以通常不會對美元債務進行對沖,這就容易導致貨幣錯配。考恩等人a1。戈爾茨坦& amp圖默認為,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可以通過消除隱性匯率保險,迫使企業將匯率風險內部化來降低暴露風險,從而將貨幣錯配風險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另壹方面,也有少數人(Eichengreen & amp;豪斯曼,1999;McKinnon,2001)認為更靈活的匯率會增加套期保值的成本,但不會導致貨幣錯配的減少。Arteta發現浮動匯率制度與銀行存款美元化和貸款美元化正相關,但前者的相關性大於後者,導致國內金融中介的貨幣錯配增加。但銀行存貸款錯配並不意味著外匯總敞口壹定會增加,因為銀行可能會在浮動匯率下對沖敞口。
就國際社會在解決貨幣錯配問題中的作用而言。埃森格林& ampHausmann(2003)建議構建由新興市場國家貨幣組成的貨幣籃子,並鼓勵國際金融機構和G-10政府發行以這壹籃子貨幣計價的債券;戈爾茨坦& amp圖默建議新興市場借款人發行與GDP指數掛鉤的美元計價債券,並建議IMF公布各國貨幣總量錯配情況,作為獲得IMF貸款的條件。由於發達國家的金融機構經常做出壹些不恰當的貸款政策,如向新興市場的借款人發放巨額短期外幣貸款,加劇了新興市場的金融風險,Anne Krueger(2000)提出了兩種防止貨幣錯配累積的方法:壹是規定新興市場國內經濟實體的外幣債務不受其國內管轄,二是要求七國集團立法規定其金融機構只能向新興市場發放以本國貨幣計價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