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布雷頓森林固定匯率體系崩潰,特別是1976年牙買加協議正式承認浮動匯率制合法性以來,控制在壹定波動範圍的固定匯率制隨之解體。世界各國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美元、日元、馬克、英鎊等主要貨幣之間的比價時刻都處在劇烈的上下起浮變動之中,至使國際間債權債務的決算由於匯率的變動而事先難以掌握,從而產生了匯率風險。
我國也處在壹個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國際貨幣體系之中,匯率風險仍然嚴重地影響著我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和企業的經濟收益,特別是在改革開放的今天,在我國對外資迅速發展的今天,這種影響尤為突出。
由於國際分工的存在,國與國之間貿易和金融往來便成為必然,並且成為促進本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外匯匯率的波動,會給從事國際貿易者和投資者帶來巨大的風險,這種風險稱之為匯率風險它表現在兩個方面:貿易性匯率風險和金融性匯率風險。
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商品和勞務的價格壹般是用外匯或國際貨幣來計價。大約7%的國家用美元來計價。但在實行浮動匯率制的今天,由於匯率的頻繁波動,生產者和經營者在進行國際貿易活動時,就難以估算費用和盈利。
由此產生的風險稱之為貿易性風險。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借貸的都是外匯,如果借貸的外匯匯率上升,借款人就會遭受巨大損失,匯率的劇烈變化甚至可以吞噬大企業,外匯匯率的波動還直接影響壹國外匯儲備價值的增減,從而給各國央行在管理上帶來巨大風險和國難。此種匯率風險稱為金融性匯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