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匯,即匯出行應匯款人申請,將其交來的匯款通過信匯委托書郵寄至匯入行,委托其解付給收款人;
2、電匯,即匯出行應匯款人申請,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國外匯入行,委托其將匯款支付給指定收款人;
3、票匯,即匯出行應匯款人申請,代開以匯入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交給匯款人自行郵寄或攜帶出國,交給收款人向匯入行領取匯款。
票匯以銀行即期匯票作為結算工具。其寄送方向與資金流動方向相同,故也是順匯的壹種。 票匯與電、信匯的不同在於票匯的傳送不通過銀行,匯入行無須通知收款人,而由收款人持票登門取款;匯票除有限制轉讓和流通者外,經收款人背書,可以轉讓流通,而信匯委托書則不能,中國的匯票就是其中的壹種。
票匯有兩個特點:壹是匯入行無須通知收款人取款,而由收款人上門自取;二是收款人通過背書可以轉讓匯票,因而到銀行領取匯款的,有可能並不是匯票上列明的收款人本人,而是其他人。這樣票匯牽涉的當事人可能就多於電匯和信匯這兩種方式。
在國際貿易實務中,進出口商的傭金、回扣、寄售貨款、小型樣品與樣機、展品出售和索賠等款項的支付,常常采取票匯方式匯付。
即期外匯憑證除付款委托書、銀行匯票外,還有商業匯票、支票、旅行支票等等。
法律依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二條
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主體區分境內與境外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性質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個人外匯業務。按上述分類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