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對部門負總責、第壹責任,責權利要對等。而在企事業單位體制內,副職屬於晉升管理,不屬於正職管理。大單位要組隊,副職很多。
但是副職是上級任命的,很多是交流的。局長無權幹涉,局長對副手的控制力也沒有想象中那麽強。副職不服氣不好管的並不少見,給長官開藥方,給下屬制造難題的也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