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壹天內第二次(含)以上出境,可攜帶不超過**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不需要辦理攜帶證明,海關放行。如果妳帶出去的數量超過等值500美元,海關將不予放行。
2.5日內第二次(含)以上出境,可攜帶不超過**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要辦理攜帶證明,海關放行。如果妳帶出的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旅客攜帶人民幣進出境,每人攜帶人民幣限額為* * 20000元* *。如果超過限額,需要向海關申報。
請註意,以上信息是根據相關規定獲取的,具體限制可能會根據不同情況而有所變化。如果回國通關時遇到相關問題,建議咨詢海關或使館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