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12年初,澳大利亞人Jerry在上海買了壹套住房。這套房子位於黃浦江畔,周圍環境優雅、交通便利。能在上海買到壹套這樣的房子,Jerry非常高興。最難得的是購房的過程壹直很順利,Jerry之前聽說中國的中介都很黑,但是他遇到的房東和中介人都很好,整個談判協商、簽訂合同都很順利,三方之間的合同非常愉快。 可是“人有旦夕禍福、月有陰晴圓缺”,再順利的事情都可能出點小岔子。Jerry在付款的環節就遇到了麻煩,原因倒不在對方的違約或者Jerry沒錢,問題是Jerry有錢卻沒法支付。為什麽呢?因為Jerry的勞動合同顯示他沒有在中國工作滿壹年!原來Jerry所在的企業在2011年被其他企業合並,新公司同他們簽訂了新的勞動合同,到Jerry申請結匯那天還沒到壹年。於是銀行要求Jerry重新提供他在中國工作滿壹年的證明材料,憑空增添了許多麻煩。 律師分析 上海星瀚律師事務所房產法律中心衛新律師認為,境外人購房的特殊點之壹在於需要結匯購匯,我國對境外人經常項目下的結匯額度設有限制,而購房結匯是其中的例外之壹。也就是說,境外人持相關購房材料結匯不受壹般規定的約束。因此,境外人在購房之前壹定要弄清楚結匯需要哪些材料,否則會造成Jerry這種“有錢沒法花”的境地。 衛新律師表示,外國人如果通過境外匯款或者外匯賬戶支付房款,必須向外匯指定銀行申請結匯,結匯所需的材料之壹是其在中國境內工作生活滿壹年的證明,如果資料不齊或者無法證明,銀行是不會辦理結匯的。Jerry的情況相對簡單,而且Jerry幸運的地方在於賣方人挺不錯,否則Jerry還可能面臨延期支付被起訴要求遲延付款違約金的風險。 律師分析星瀚律師建議境外人結匯購匯是要註意以下幾點: 1、境外人購房之前,首先應當確定自己采用何種方式付款,如果通過外匯賬戶支付房款,則需要先行準備結匯所需材料,結匯材料根據銀行不同而有所不同。 2、在同中介或者賣方簽訂合同之時,要考慮到結匯時間問題,不要盲目的聽任對方確定付款方式和時間,容易造成自己違約。 3、境外人在購房前最好能夠咨詢專業律師,對購房的整個過程和時間節點有所了解,並預防買房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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