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股份比例
1,合資
當壹個企業或個人擁有另壹個企業20%或以上至50%的有表決權的資本時,通常認為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有重大影響。
2.合資企業
根據合同,對壹項經濟活動的控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或個人以相同投資設立的企業。出資比例應當符合合同約定。
二、控制方法
1.關聯企業壹般涉及控制層面,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
2.合營企業是共同控制的,合營者共同控制投資企業的業務和財務決策。
申請在中國設立合資企業應註重經濟效益,只有符合下列壹項或多項要求才能獲得批準:
1,采用先進的技術設備和科技管理方法,可以增加產品品種,提高產品質量和產量,節約能源和材料。
2.有利於企業的技術改造,可以做到投資少、見效快、效益大。
3.它可以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
4、可以培養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綜上所述,合資企業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投資的企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