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保稅區是設立在內陸地區的具有保稅港區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由海關參照有關規定對綜合保稅區進行管理,執行保稅港區的稅收和外匯政策集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區、港口的功能於壹身,可以發展國際中轉、配送、采購、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業務。著重強調著本島經濟建設的重要性
國外貨物入區保稅;
貨物出區進入國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征稅;
國內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
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綜合保稅區和保稅港區壹樣,是我國開放層次最高、優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齊全、手續最簡化的特殊開放區域。與保稅區壹詞之差,卻功能更為齊全,它整合原來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出口加工區等多種外向型功能區後,成為更為開放的壹種形態,也更符合國際慣例。
綜合保稅區是設立在內陸地區的具有保稅港區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由海關參照有關規定對綜合保稅區進行管理,執行保稅港區的稅收和外匯政策,集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區、港口的功能於壹身,可以發展國際中轉、配送、采購、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業務。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實行保稅管理;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境;同時,外經貿、外匯管理部門也對保稅區實行相對優惠的政策。企業在綜合保稅區開展口岸作業業務,海關、商檢等部門在園區內查驗貨物後,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轉關出口,無須再開箱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