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十)加快金融開放和創新。充分發揮金融在支持自貿試驗區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出臺金融領域壹攬子政策措施,以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融資便利化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大力推進自貿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進壹步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探索資本項目可兌換,深化外匯管理改革,探索投融資匯兌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為貿易投資便利化提供優質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