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走私罪將根據情節輕重判處不同的刑罰。海關對走私罰款數額的標準為:1,走私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2.走私十五萬至五十萬的,並處罰金壹至五倍;3.走私5萬到1.5萬,判處壹倍到五倍的罰金。刑法第壹百五十三條走私本法第壹百五十壹條、第壹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壹)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依照本法第壹百五十壹條第四款的規定處罰。(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應納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五萬元以上不滿十五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經處理多次走私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應納稅額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 *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規定,應當申報的商品名稱、稅則號、數量、規格、價格、貿易方式、原產地、啟運地、到達地、最終目的地或者其他事項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的,分別按照下列規定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壹)影響海關統計準確性的,予以警告。(二)影響海關監管秩序的,處警告或者65438元以上0000元以下30000元以下罰款;(三)影響國家許可證管理的,處以貨值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四)影響國家稅收征管的,處偷逃稅款30%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五)影響國家外匯和出口退稅管理的,處以申報價格10%至50%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