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國債市場
釋放;排放;發布
交易國庫券的地方或系統。
國債
財政收入的壹種形式
股票市場
它是證券交易的場所。
國債流通市場?國債發行市場
國債市場是指國債交易的場所或系統,是證券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債是財政收入的壹種形式,中國債券是證券的壹種。證券市場是證券交易的場所。政府通過證券市場發行和償還國債,意味著國債進入了交易程序。證券市場上的國債交易,就是國債市場。毫無疑問,國債市場是證券市場的組成部分,同時對證券市場有壹定的制約作用。
2引言編輯
我國自1981恢復發行國債以來,壹直在探索和改革國債發行方式。1991年,我國進行了第壹次承銷發行國債的嘗試,並獲得成功。這標誌著我國國債壹級市場機制開始形成。1993年,在承銷基礎上,我國引入國債壹級自營商制度,19家信譽好、資金實力強的金融機構獲準成為首批國債壹級自營商。1994期間,我國嘗試國債無紙化發行,借助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結算網絡系統,以壹級國債交易商承銷的方式成功發行了半年期和壹年期國債。1995在無紙化發行成功的基礎上,引入了招標發行方式。國債壹級交易商以簿記建檔的形式,通過承銷基數、余額招標成功發行壹年期國債。1996期間,我國國債市場發展邁上新臺階,以全面市場化為特征,“發行市場化、品種多樣化、債券無紙化、交易計算機化”目標基本實現。與此同時,國債二級市場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形成點面結合,以證券交易所為點,以大量的場外交易和場外電話交易為面。國債現貨市場和回購市場的交易價格也日益活躍,成為反映貨幣市場資金供求的重要標尺。
3構成編輯
國債市場根據國債交易的水平或階段可以分為兩部分:壹部分是國家
國債市場壹覽表
債券發行市場;二是國債流通市場。國債發行市場是指國債的發行場所,也稱為國債壹級市場或壹級市場,是國債交易的初始環節。壹般是政府與證券承銷機構,如銀行、金融機構、證券經紀人之間的交易。通常,證券承銷機構壹次性購買所有已發行的政府債券。國債流通市場又稱國債二級市場,是國債交易的第二階段。壹般來說,是國債承銷機構與認購人之間的交易,包括國債持有人與政府或國債認購人之間的交易。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兩大類。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是指在交易所指定營業廳交易,不在交易所營業廳交易是場外交易。
國債發行市場
1981我國恢復發行國債之初,政府主要采取行政攤派方式,由財政部門直接向認購者(主要是企業和居民個人)發售國債,實行半攤派。我國真正的國債發行市場始於1991。當年4月,財政部首次組織國債承銷團,70多家國債中介機構參與國債承銷。1993,建立壹級自營經銷商體系。當時19金融機構參與承銷1993三期記賬式國債。
所謂壹級交易商,是指具備壹定條件並經財政部認可的銀行、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他們可以直接向財政部承銷和投標國債,並開展分銷和零售業務。
國債市場年報
促進國債發行,維護國債發行市場平穩運行。從65438到0994,在歷次改革的基礎上,國債發行註重多元化,推出了半年、壹年期短期國債和未上市儲蓄國債。1996,政府開始招標發債,市場化程度大大提高。如貼現國債采用價格招標,附息國債采用收益率招標,利率和發行條件已確定的債券不記名采用分期招標。同時推出了3個月、6個月、1年、3年、7年、10年等7種不同期限的國債品種,其中3個月、7年、10年為新品種,3個月為目前最短的國債,7年、10年為目前最長的國債。
中國國債發行市場經過幾年的發展,已經基本形成。其基本結構是:(1)以差別競價的方式向國債壹級承銷商出售有市場的國債;向商業銀行、財政部門所屬國債機構等承銷商銷售未上市儲蓄國債(憑證式國債);通過定向募集向社保機構、保險公司銷售定向國債。這種分銷市場結構是多種分銷方式的組合,適應中國當前的現實。
國債流通市場
1981到1988這七年間,國債沒有二級市場。債券在壹定期限內終止了債券持有人的購買力,使債券持有人感到不方便。因此,迫切需要解決居民手中債券的變現問題。1985有打折的方法,但是效果不好。因此,建立國債流通市場是方便居民、防止購買力擴大的重要途徑。
從1988開始,我國先允許7個城市,後批準54個城市開展國庫券流通轉讓試點工作。1985、1986國庫券獲準上市,試點地區財政部門、銀行部門設立證券公司參與流通轉讓。試點主要在證券中介機構進行,所以中國國債流通市場是從場外交易開始的。1991國債流通市場開放範圍進壹步擴大,允許全國400個地級以上城市開展國債流通轉讓。同時,國債承銷的成功和證券機構的迅速增加,促進了場外市場交易的活躍。截至1993,場外交易累計成交量達450億元,大於當時場內交易。但由於OTC固有的弱點:管理不規範、信譽差、違約嚴重,容易出現清算交割危機;場外市場統壹性差,區域報價價差大,買賣價差大;很多場外市場流動性不好等等。這些因素導致場外市場交易持續萎縮,到1996,場外市場交易占比不足10%。同時,場內交易市場雖然起步較晚,但由於自身優勢,發展穩定。目前場內交易主要集中在四個地方: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武漢國債交易中心(成立於1992,專業從事國債轉讓)、全國證券交易自動報價中心。這些地方由於管理相對規範、信譽良好、市場統壹性強,保證了場內交易量的穩定增長,以1996占全國國債交易總量的90%以上。目前,我國國債流通市場的結構已經形成了以場內交易為主、證券網點場外交易為輔的基本格局,基本符合我國當前的實際。
從1991開始,我國出現了國債回購市場。所謂國債回購,是指持有國債
國債市場趨勢曲線
有人在賣出壹筆國債的同時與買方簽訂協議,承諾在約定的期限後,以約定的金額回購同壹筆國債。如果交易程序相反,則稱為國債逆回購。國債回購是以國債交易形式進行的壹種證券借貸和融資活動,具有金融衍生品的性質。國債回購為持有人和投資者提供融資,是投資者獲得短期資金的主要渠道,也為公開市場操作提供工具。因此,國債回購業務對國債市場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然而,國債回購市場的不規範也會產生負面影響。如果賣空現象嚴重,回購業務沒有實際債券擔保,回購資金來源混亂,資金運用不當,都會沖擊金融秩序。我國在1995對國債回購市場進行了整頓,經過整頓,國債回購市場逐漸步入正軌。為了有序發展國債市場,首先要鞏固和發展交易所的回購市場;其次,要建立規範的場內回購市場,建立統壹的托管清算系統,杜絕賣空行為,打擊市場分割;最後,央行加大公開市場操作力度,國債回購成為公開市場操作的有效工具。
中國曾經在1992和10推出過國貨市場。所謂期貨交易是相對於現貨交易而言的,其特點是買賣雙方債券所有權的轉移與貨款的交割時間分離。交易合同簽訂後,雙方並不立即付款交割債券,只是在約定的交割時間向買方付款,賣方交割債券。壹個期貨合約有四個要素:約定的時間、約定的價格、約定的國債品種和約定的交易數量,約定的品種就是期貨交易的標的國債。國債期貨是國債現貨市場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具有獨特的功能:
第壹,顯示和引導國債價格或國債市場。國債期貨市場是買賣雙方公開競價,使國債價格隨著供求狀況不斷變化,並在市場上傳遞。因為期貨市場是眾多買賣雙方的意願,是最具代表性的價格,對當前和未來的價格走勢具有引導作用。
二是對沖。國債投資者可以同時在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對某壹品種的國債進行等量的交易,以補充或抵消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的盈虧,從而實現保值。
三是投機獲利。國債期貨的投資者還可以在期貨市場的不同品種債券之間進行投機,或者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之間進行投機,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套期保值機會。1992中國推出國債期貨之初,投資者反應冷淡。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和人們理財意識的增強,上海證券交易所於6月1993+00正式推出標準化國債期貨合約。此後,國債期貨越來越受到投資者的認可,交易量日益擴大,從不足1億元到超過1000億元。但由於我國國債期貨市場發展條件不成熟,法律法規建設滯後,在1994下半年到1995上半年之間,發生了多起嚴重違規事件。在監管部門采取了提高保證金比例、實行漲停板制度、規定最高持倉等措施後仍難以步入正軌,於是國務院於5月宣布暫停國債期貨試點1995。
4調整編輯
國債市場的調節功能較弱。
主要問題是我國短期國債缺乏,持有人結構不合理,場外市場發展滯後,直接制約了國債交易的活躍度,使國債市場流動性嚴重不足,極大影響了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頻率和輻射力。
第壹,中國發行的債券大部分是中期債券。例如,自1999以來,財政部在全國銀行中發行了95.7%的債券,平均償還期為6.6年,短期債券僅占4.3%。而西方發達國家的短期(壹年以下)國債壹般占全部國債的40% ~ 50%。國庫券市場是主要用於公開市場操作的市場,是中央銀行表達貨幣政策意圖的場所。這裏國債流通品種僅限於能夠滿足公開市場業務需求的短期品種。因此,國債市場的缺失使得央行的公開市場操作無法發揮其應有的調控功能。
二是國債持有人結構不合理。國債在不同的投資者手中有不同的功能。如果個人持有人持有的國債比例大,國債的流動性就會差,二級市場交易就會不活躍。國債市場主要發揮籌集資金的功能。如果機構投資者持有國債比例大,國債流動性強,二級市場交易活躍,國債市場的調節功能強。
從上世紀9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國債市場持有人的結構來看,個人持有國債的份額基本保持在10%左右,而商業銀行、基金管理機構、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商業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等機構投資者成為國債的主要持有人。1996年末,金融機構在國債持有結構中的比重,美國為50%,英國為80%,德國為60%。這種模式不僅有利於國債的發行,而且具有很強的市場流動性,因為在國債市場,尤其是國庫券市場,機構投資者是最適合央行在公開市場操作的,只有機構投資者才會出於流動性管理的需要而頻繁交易國債。為央行公開市場操作提供充足的證券來源。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國債的發行對象主要是個人、企業、機構和團體。從1993開始,國債持有人集中在個人、金融機構和社保基金。其中,個人是國債的主要持有者。從1992到1998的相關統計數據來看,個人國債持有量在國債發行中所占的比例從未低於50%,有的年份甚至達到70%以上,新發行的國債也有40%左右被個人投資者認購。近年來,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大量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大多由商業銀行持有。雖然商業銀行持有的債券比例逐漸上升,但僅占全部銀行資產的65,438+00%左右。這種以個人投資者為主體的國債持有人結構,壹方面增加了國債的融資成本,另壹方面使得可流通國債數量嚴重不足。由於個人投資者壹般屬於到期兌付型,且個人交易國債不方便、成本高,降低了國債的流動性,嚴重阻礙了國債市場調節功能的發揮,使公開市場操作缺乏足夠的載體。
三是國債場外市場發展滯後,嚴重制約公開市場業務。這是因為央行進行公開市場操作時,國債量相當大,僅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和撮合交易難以滿足宏觀調控的需要,而場外交易為其提供了重要場所。發達國家的大部分國債都是場外交易的。比如全球排名第壹的美國國債市場,其二級市場交易99%都是場外交易。世界第二大的日本國債市場,1994占國內場外市場交易的99%。擁有全球第三大國債市場的德國,近幾年在場外市場的總成交占比高達85%-91%。而我國國債二級市場基本限於證券交易所,其中上交所在國債二級市場占主導地位,占上市流通的90%以上。這種情況顯然不能滿足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需要。而且,入世後,外資尤其是國外“熱錢”必然伴隨著相應的金融風險。如果公開市場業務不發達,央行很難通過在公開市場買賣國債來平抑這種風險。
四是國債二級市場流動性嚴重不足,大部分國債成為機構持有人的優質“不動產”,限制了市場基準利率的形成和央行公開市場業務的操作。衡量流動性壹般有三個指標:壹是換手率,二是大宗交易是否會影響市場價格水平,三是市場交易規模。我國國債市場整體流動性不足,尤其是換手率不高。成交量大對市場價格影響大,現貨交割量小。國債流動性不足,必然使國債二級市場形成的市場利率無法及時、靈敏、準確地反映資本市場的供求關系,央行公開市場操作、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也將受到嚴重限制。
目前我國發行的短期國債品種少,國債市場缺乏國債期貨和國債期權交易。由於銀行間債券市場不活躍,無法進入交易所債券市場進行國債交易,二級國債市場流動性較弱,從而削弱了機構投資者利用短期國債配置資金、利用國債期貨和國債期權對沖國債市場利率風險的功能。
5功能編輯
國債市場壹般有兩個功能:
國債市場改革研討會
首先是實現國債的發行和償還。
如前所述,國家可以通過固定收益發售和公開拍賣的方式,在國債市場交易中完成國債發行和償還任務。
二是規範社會資金運作。
在國債市場上,國債的承銷機構和認購者,以及國債持有人和證券經紀人進行直接交易。國債持有人與國債認購人之間的間接交易,都是社會資金的再分配過程,最終滿足了資金需求者和國債需求者,使社會資金配置趨於合理。如果政府直接參與國債交易活動,以壹定價格出售或回收國債,可以起到誘導資金流動、活躍證券交易市場的作用。
6影響編輯
國債市場功能的不完善影響了利率市場化的進程
從20世紀80年代初至今,中國國債市場在籌集資金、支持國家重點大型基礎設施項目、改善經濟結構、保持經濟適度發展速度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特別是1997之後,國債成為我國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控制經濟衰退的重要支持手段。然而,國債市場在調節功能、價格發現功能和利率風險規避功能方面存在滯後,這將嚴重影響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
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是不完全的。
目前,我國國債發行利率和國債在二級市場的流通收益率還沒有完全實現市場化,尚未形成完整的國債收益率曲線。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受到嚴重限制,原因如下。
第壹,目前我國國債發行市場不完善,市場化程度不高,影響了市場基準利率的形成。(1)1997 6月,中國人民銀行命令所有商業銀行退出交易所市場,建立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主體為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央行。自1998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發行以來,主要投標人基本集中在商業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而且這種招標的投標範圍較窄,投標人投標的空間有限,極大地限制了其招標範圍,必然會大大降低國債發行利率的市場化程度。(2)債券發行不均衡、滾動,發行計劃不夠及時、細化。這些都是違背市場化原則的,是不完全的壟斷市場,必然導致壟斷價格,不利於市場發行價格的發現。國債發行市場形成的利率不能準確反映市場資金供求和人們對未來利率走勢的預期,阻礙了市場基準利率的形成。(3)債券發行市場缺乏超長期固定利率債券的市場操作,難以形成債券收益率曲線。在過去的兩年裏,中國財政發行了許多浮動利率國債。例如,2000年財政部發行的7年期以上國債幾乎都是浮動利率國債,全年7期共計6543.8+0692億元,占流通國債總量的67%。浮動利率國債的利率期限很短,類似於短期國債,但流動性很差,不利於國債流通市場的發展。特別是浮動利率國債的利率作為壹種固定利差的“浮動”,與壹年期銀行存款利率緊密掛鉤,缺乏期限超過10年的固定利率國債。國債難以形成完整的收益率曲線,市場上對新債的定價存在明顯爭議。國債利率尚未成為其他。
第二,國債流通市場的分割阻礙了統壹國債市場利率的形成。目前,我國存在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相互割裂的情況,使得債券市場之間、債券市場與資本市場之間的利率缺乏內在聯系,導致同壹國債品種形成的利率差異很大,資金供求信息缺乏統壹,難以形成真正反映市場資金供求的統壹市場基準利率。壹般來說,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平均收益率高於銀行間債券市場。例如,2000年,上交所債券市場回購的月加權平均利率比銀行間債券市場高出約1.3個百分點。從年平均水平看,短期銀行間債券平均收益率約為2.45%,長期附息債券平均收益率約為2.82%,上交所債券市場債券年平均收益率在3%以上。在這種情況下,央行很難從分離的市場中找到反映整個市場資金供求的有效市場基準利率,從而為央行利率的調整乃至公開市場操作提供參考。如果從其中壹個分離的子市場開始調控,不僅達不到宏觀總量調控目標,甚至會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這種相互分割的國債市場不可能成為觀察整個市場利率走勢的窗口。第三,國債雖然是“金邊債券”,但利率高,不能真實反映資本市場的供求狀況和債券市場的風險程度。例如,3年期和5年期儲蓄存款的掛牌利率分別為2.7%和2.88%。扣除20%利息所得稅後,實際收益率分別為2.16%和2.304%,而3年期和5年期憑證式國債利率分別為2.89%和3.14%,分別比儲蓄存款實際收益率高出0.73和0.836個百分點。如果國債利率高於同期儲蓄存款利率,說明在國債利率市場化、儲蓄存款利率受到管制的情況下,投資者預期未來利率會上升。如果國債利率是非市場化的,那麽過高的國債利率顯然不能反映市場資金供求,不能代表市場基準利率,這也是國債二級市場流動性差的原因之壹。
7小節編輯器
完善國債市場功能推進利率市場化
從利率市場化來看,我國國債市場無法產生市場基準利率,公開市場操作在市場利率體系下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利用國債及其衍生品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甚至缺失,國債市場的調節、價格發現和利率風險規避功能有待進壹步完善。
完善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
壹是完善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盡快徹底實現國債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的利率市場化,建立完整可靠的國債收益率曲線,為金融市場和中央銀行提供持續的市場基準利率。
在發行市場上,應主要采用競價方式,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定期、均衡、滾動發行短期、中期和長期國債,確立並不斷強化國債利率作為市場基準利率的地位,使基準國債利率盡可能接近市場利率,反映市場利率,從而發揮對市場利率的引導作用。逐步將固定利率國債的初始期限延長至7年、10年、20年甚至30年,最終形成完整、可靠、更加準確的國債收益率曲線,為其他債務工具的利率變動和央行利率調整提供了可靠的參考指標,無疑對建立市場化的利率體系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充分發揮國債承銷機構和公開市場“壹級交易商”的做市商作用,提高國債現貨市場流動性。通過市場參與者的交流,在各個市場進行套期保值套利活動,創造市場條件,使整個市場的利率水平趨於均衡。借鑒國際經驗,銀行間債券市場將逐步發展為場外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將發展為在岸市場,最終形成統壹開放的債券發行市場和高流動性的債券流通市場。
建立統壹開放的國債市場。統壹是指在統壹的國債托管清算系統的基礎上,無論哪個國債市場投資者交易,最終都在同壹個系統內交割。按照國際慣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將統壹,上市交易的國債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統壹結算交收,交易所不再托管國債。開放是指所有投資者可以自由進出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買賣國債。由於費用限制最低,個人投資者和中小投資者可以通過代理人參與交易,也可以購買國債投資基金。
調整國債期限結構和持有人結構。
二是調整國債期限結構和持有人結構,增強國債市場的流動性,完善國債市場的調節功能。未來應加大3個月、6個月、9個月等期限在1年以內的短期國債發行,逐步形成結構合理的長、中、短期國債結構。戴先生認為,我國對國債發行實行年度規模審批制,這也是1年以下短期國債嚴重短缺的原因之壹。建議短期國債余額上限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公開市場操作要求確定,財政部規範滾動發行,而不是逐年或逐筆上報。
未來,國債持有人的結構應該從個人轉變為機構投資者,為央行在公開市場上操作提供足夠的載體。國債持有人結構向機構投資者傾斜,必然導致相當壹部分個人投資者不買國債,個人投資者的積極參與對國債市場的發展極其重要。解決這壹矛盾的關鍵在於大力發展國債投資基金。通過國債投資基金,不能直接投資國債的小額個人資產可以間接投資國債。同時,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銀行、保險等形式間接參與國債市場,為國債市場的發展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
豐富國債品種
第三,豐富國債品種,適時恢復國債期貨交易,逐步推出衍生產品,增強國債市場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總之,從利率市場化的角度來看,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市場調節和利率風險規避功能的不完善,阻礙了利率市場化的進程。我們應該盡快發展和完善國債市場的功能,加快利率市場化的進程,這也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面臨的壹個緊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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