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貸在提供國的出口貿易和國民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它不僅具有支持和擴大提供國商品出口的功能,而且可以被提供國政府用來改善和提高其出口商品結構。下面我就為妳解決出口信貸的主要類型,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出口信貸的主要類型
二戰前,出口信貸多采用向外貸款、向內貸款、票據貼現等方式。這些方式在二戰後仍在使用,但在當代,最重要和最常見的是買方信貸,此外,還有賣方信貸、福費廷、信貸安排限額、混合信貸等等。
(1)買方信貸
買方信貸是出口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通過簽訂貸款合同直接向進口商或進口商銀行提供的信貸。授信額度壹般是合同金額的85%,剩下的15%是首付。簽約時首付10%,第壹次交貨時首付5%。貸款金額由出口商的銀行根據交貨流程支付給出口商,即出口商的銀行向進口商或進口商的銀行提供的貸款。
進口方或進口方銀行在訂購的設備全部付清的壹定時間內,分期償還出口方銀行的貸款和利息,壹般是每半年壹次,同時支付利息。出口方銀行之所以發放這種買方信貸,主要是為了支持成套設備出口。買方信貸適用於大宗、復雜和長期貸款。
例如,以長期信貸條件大量出口資本貨物、設備和成套設計項目。買方信貸有以下主要特點:
1)買方信貸出口,需要簽訂兩份合同,壹份是買方簽訂的進出口合同,壹份是賣方銀行與買方或買方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貸款合同以貿易合同為基礎,但又獨立於貿易合同。因此,買方信貸的程序比賣方信貸的程序更復雜。
2)業務和財務有明確的分界線。根據買方信貸的安排,出口供應商只負責業務,即提供高質量的產品,保證及時交貨,圓滿完成建廠和裝配任務(如果這是合同規定的任務),保證設備正常運轉,提供擔保等等。壹旦供應商滿足了這些要求,它就沒有其他責任了。因為合同中規定的財務安排是提供買方信貸的金融機構,即出口方銀行的責任。
3)買方信貸雖然規定出口國銀行向外國買方或其銀行提供貸款,但不允許將資金從出口國轉移到進口國。出口銀行的職能是根據買方(或借款人)的指令和交貨單據向出口供應商支付貨款。這個金額是借款合同中提供給買方的授信,買方會按照還款日期還款。
②買方信貸規則
由於買方信貸主要是促進大型機械設備的出口,交易金額巨大,周期長,因此參與貿易的雙方都特別謹慎,並通過協議等方式建立了壹系列雙方必須遵守或相互認可的規則。這些規律壹般如下:1)信貸利率低於市場資金利率。
2)作為進口商,接受貸款後,只能用這筆資金購買貸款國出口商(或出口廠商,以及在該國註冊的國外出口公司)的產品,不能在第三國使用,防止低利率帶來的利益“出國”。
3)進口商獲得的買方信貸額度只能限於進口單機、成套設備及相關服務等“資本貨物”,壹般不能進口原材料或消費品。
4)出口國提供的資本貨物僅限於該國生產的貨物。
5)貸款僅提供貿易合同金額的85%;
6)貸款分期還款,壹般規定每半年還本付息壹次。
③買方信貸的貸款條件。
在上述買方信貸規則下,交易雙方協商各種貸款條件。買方信貸業務涉及的貸款條件壹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用於買方信貸的貨幣。
2)申請買方信貸的起點是使用買方信貸必須購買的資本貨物的最低金額,低於此金額不能使用買方信貸。
3)買方信貸的利率和利息計算方法。雖然買方信貸利率普遍低於市場利率,但各國貿易條件的不同,也使得買方信貸業務中的利率和利息計算方法有所不同,大致可分為四類。壹個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的利率類型。這個組織的國家根據經濟收入的不同將世界各國分為低收入國家、中等收入國家和富裕國家,並根據不同的還款期限為不同的國家設定不同的利率。該利率根據市場利率的變化每半年調整壹次。另壹個是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比第壹個高,第三個是加拿大的,是加拿大政府定的。壹般高於第壹類,低於第二類。最後壹個是美國的。美國給予的買方信貸來自兩部分。壹部分由中國進出口銀行提供,收取較低的利息,另壹部分由商業銀行提供,收取美國市場的利息。計算利息的天數因國家而異。例如,在某些國家,如果您借入65,438+0美元,利息將按360天計算,而在法郎65,438+0中,利息將按365天計算。國際上通用的計息時間是“算頭不算尾”,即貸款當天計息,不算還款當天。
4)買方信貸的使用期限和還款期限。使用期限是指總協議規定的總額應辦理具體申請手續並另行簽訂貸款協議的期限。償還取決於進口設備的性質和數量。比如單機,發貨後6個月開始分期還款。有的國家規定成套設備在基本交付或最終交付後6個月開始還款,有的規定在移交驗收後6個月開始還款,有的還規定在保修期滿後6個月開始還款。此外,貸款條件還涉及買方信貸的各種費用,如管理費、承諾費等。
(2)賣方信用
賣方信貸銀行向國內出口商提供信貸,然後出口商向出售其商品的外國買方提供延期付款信貸。銀行向出口商提供銀行信貸,而出口商向外國買家提供商業信貸。根據賣方信貸的安排,出口商裝船後,憑出口單據從其代理行獲得裝船後信用證,從而補償其流動資金,銀行將代替出口商按期(壹次或分期)向國外買家收取貨款。在此期間,出口商應承擔裝船後信用證給銀行的利息。如果出了問題,無法從國外收到貨款,銀行保留向出口商追索的權利,出口商仍將承擔銀行支付的金額或國外買家的未結余額。因此,從信用風險的實際責任來看,賣方信貸仍然是出口商向國外買家提供的延期付款的信貸,基本屬於商業信貸。賣方信貸的利息由出口商承擔,大部分貸款在全部交付後才能償還。因此,考慮到貸款利息和其他費用的負擔,出口商應該對貨物報更高的價格。在國際貿易中,部分出口信貸是以賣方信貸的形式存在的。
(3)福費廷
福費廷是壹種比較新的融資方式。主要用於延期付款的大型設備貿易。
福費廷是指購買因商品和服務(主要是交易所)的轉讓而產生的在未來某個日期到期的債務,對原始持票人沒有追索權。出口商將進口商承兌的期限在半年以上至五六年的遠期無追索權匯票貼現給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或大金融公司,以提前獲得資金,是壹種融資方式。福費廷市場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當時世界經濟格局發生了變化。這種融資方式對出口商的好處主要包括:
①減少資產負債表上的或有負債,增強資金的流動性(這兩項表明出口商的借款能力增強);
(2)避免僅投資於國家或私人部門可能發生的損失,不會出現資金流動問題(這些問題在被保險債權未到期期間是不可避免的);
③不存在信用管理、催收問題及相關風險和費用。
(4)信貸安排限額
即為了擴大國內壹般消費品或基礎項目的出口,出口商所在銀行給予進口商所在銀行中期融資的便利,與進口商所在銀行合作組織較小的商業交易。
出口信貸的特點
較低的利率
外貿長期信貸的利率壹般低於同等條件下資金拆借的市場利率,利差由國家補貼。大型機械設備制造業在西方國家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產品價值和交易金額巨大。為了加強本國設備的競爭力,削弱競爭對手,許多國家的銀行競相以低於市場的利率向外國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中長期貸款,即給予信貸支持,以擴大本國資本貨物的對外銷售。銀行提供的低息貸款與市場利率的差額由國家補貼。
結合信用保險
由於中長期外貿信貸還款周期長、金額大,發放貸款的銀行風險大。為了減輕出口國銀行的後顧之憂,保證其貸款資金的安全發放,國家壹般都有信用保險機構對銀行發放的中長期貸款進行擔保。
由專門機構管理。
發達國家提供的中長期外貿信貸壹般由商業銀行直接發放。如果商業銀行因為數額巨大而出現資金短缺,就會得到國家專門設立的出口信貸機構的支持。在許多國家,某些類型外貿的長期貸款由出口信貸機構直接支付。其優點是利用國家資金支持外貿長期信貸,可以彌補民營商業銀行的資金不足,改善國家的出口信貸條件,加強出口商搶占國外銷售市場的力量。
出口信貸的特點
1.貸款的指定用途,即通過出口信貸獲得的資金只能用於購買貸款國出口的資本貨物和技術及相關服務。
2.利率低,出口信貸利率低於國際金融市場貸款利率。
3.出口信貸的發放與信用保險相結合。
4.貸款期限為中長期,壹般為1~5年,部分長達10年,壹般每半年還本付息壹次。
5.貸款額度起點比較大,國內5萬美元,德國654.38+0萬德國馬克,意大利300萬美元。
銀行貸款方式有哪些?
目前,銀行貸款有六種。
1.風險貸款
創業貸款是指由具有壹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申請用於創業或再創業的資金需求,經銀行認可並提供有效擔保而發放的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自身資源和還款能力,可獲得最高50萬元的單筆貸款。
2.抵押貸款
對於需要創業的人,可以靈活使用個人消費貸款進行創業。抵押貸款額度壹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創業需要購買沿街商品房的,可以以擬購房屋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商品房貸款。貸款金額壹般不超過擬建商品房評估價值的60%,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65,438+00年。
3、
除了存單,個人貸款可以很容易地獲得國庫券和保險公司政策等證書。存單金額的80%可以用存單貸款;國債面額的90%可貸國債;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單金額不得超過當時保單現金價值的80%。
4.擔保借款
如果妳沒有存單、國債、保單,但是妳的配偶或父母有壹份比較好的工作,收入穩定,這也是壹個極好的信貸資源。目前銀行對高收入群體情有獨鐘,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金融專業人士都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惠對象。
這些行業的員工只需找壹兩個同事擔保,就能從工行、建行等金融機構獲得約65438+萬元的擔保貸款,各種材料準備就緒當天就能拿到批文,快速獲得風險投資。
5、
根據“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誠實守信、具有壹定勞動技能的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或者合夥經營、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持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向商業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企業家可以雇傭下崗和失業的人。經過協商,他們可以持再就業優惠證申請失業貸款。大家的標準最高可以貸款2萬,利息是當地銀行貸款之間最低的利率。企業吸納下崗職工10人的,可享受最高20萬元的低息貸款。
6.國際貿易融資
國際貿易融資是指政府和銀行向進出口企業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貸便利。這些業務包括信用證開立、進口匯票、交割擔保、出口匯票、打包貸款、外匯票據貼現、國際保理融資、福費廷、出口買方信貸等。
擴展數據
目前,我國信貸資金的供給可以分為三種方式,即直接借貸、間接借貸和買賣雙方貸款。
1.直貸方式:直貸方式是銀行在企業單位經營過程中,需要對合理的資金直接發放貸款。
2.間接貸款方式:銀行通過辦理票據貼現業務向企業貸款,屬於間接貸款方式。
3.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是國際上通行的兩種出口信貸方式。為了支持和擴大出口,加強國際競爭,世界上許多國家鼓勵本國銀行開辦出口信貸業務,以解決外國進口商支付貨款的資金需求。
其中,國內銀行向國內出口商(賣方)提供的貸款稱為賣方信貸,國內銀行向進口商(買方)或進口國銀行提供的貸款稱為買方信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