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在外華人還是境外個人或機構,壹起購買幾十套洋房都是不合法的,也無法壹次性匯入如此大額的金錢。
華人想要購房,每年的匯兌都有限額5萬美金;而境外個人或者機構購房,需要提供自住證明或者有關部門批準其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證明,以免搗亂地產市場。此外,還規定了境外購房外匯資金結匯後必須劃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人民幣賬戶,不可直接外幣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