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企業間進行美元支付時,受到嚴格的外匯管制。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境內是禁止外幣流通和直接計價結算的,除非得到特別許可。第八條規定,商業貸款的境外提供行為受限,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獲得批準後方可執行,而其他境內機構需要先向外匯管理機關申請,提交資產負債等相關資料,由外匯管理機關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批準。值得註意的是,即使申請,外管局仍保有不批準的權利。因此,企業進行美元支付時必須遵循這些法規,確保所有的交易活動符合外匯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