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幣是舊中國1935年11月4日至1948年8月19日流通的貨幣名稱。舊中國長期實行銀本位制。1933年4月以前,“廢兩改元”,銀元和銀元實際上是同時使用的。“廢兩改元”後,雖然統壹了貨幣,但國民黨政府的財政經濟困難並沒有得到解決。為了控制舊中國的貨幣實力,英美兩國再次展開了激烈的競爭。
1、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儲存的銀元和銀元由中央銀行統壹匯兌。同時,規定法定貨幣的兌換率為1先令2.5便士兌換1元人民幣,外匯由中央政府、中國和交通不受限制地買賣,這是壹種黃金匯兌本位制。抗日戰爭爆發後,政府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法定貨幣成為紙幣的標準貨幣。在限期內支取其他鈔票。它還規定,所有公***和私人資金必須以法定貨幣籌集和支付,市場銀元將國有化,壹法定貨幣兌換壹銀元。
2、壹開始,法定貨幣與英鎊掛鉤,並且可以在指定的銀行進行無限期的兌換。1936年國民政府與美國談判後,中國將白銀賣給美國,換取美元作為法定貨幣發行的外匯儲備,法定貨幣與英鎊和美元掛鉤。
3、法定貨幣的建立意味著貨幣本位性質的根本改變。過去,貨幣標準總是與金錢的價值與壹個或多個貴金屬的價值,並且需要維護這個鏈接嚴格限制政府或中央銀行的能力來實現自己的貨幣政策像英格蘭銀行這樣的中央銀行也許能夠操縱利率,但這種能力受到維持可兌換性的需要的限制。雖然這個體系在某些方面是不完整的,但它也是非常自動的,參與其中的中央銀行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確保它們繼續保持可兌換性。但壹旦廢除了可兌換性,央行就不再需要滿足任何外部限制,它可以或多或少地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這種新確立的自由與貨幣標準的變化有關。以前,價格水平壹方面由貨幣發行的可兌換規則來確定,另壹方面由市場上“錨”商品的供求來確定。而現在,價格水平是由央行的“基礎貨幣”在市場上的供求決定的,這是明確而簡單的,價格水平與任何單壹商品價格之間的關系是分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