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投入,增強技術創新能力。加快實施消費型增值稅,將企業購置的設備已征稅款納入增值稅抵扣範圍。
在進壹步落實國家關於促進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以及設備更新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積極鼓勵和支持企業開發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加大企業研究開發投入的稅前扣除等激勵政策的力度,實施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企業所得稅和企業財務制度改革,鼓勵企業建立技術研究開發專項資金制度。允許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的折舊。對購買先進科學研究儀器和設備給予必要稅收扶持政策。加大對企業設立海外研究開發機構的外匯和融資支持力度,提供對外投資便利和優質服務。
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支持創辦各種性質的中小企業,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活力。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采取聯合出資、***同委托等方式進行合作研究開發,對加快創新成果轉化給予政策扶持。制定扶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我國對外開放的發展戰略?
在全球化進程日益深化的時代背景下,對外開放是壹項引領中華民族走向復興富強的基本國策,是中國***產黨在科學總結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經驗和深刻認識世界發展大勢的基礎上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社會從封閉走向開放,對外開放戰略也在實踐探索中不斷發展。特別是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實施互利***贏的開放戰略,意味著我國對外開放由適應性、學習性開放向戰略性、制度性開放轉變。黨的十七大又全面闡述了堅持互利***贏對外開放戰略的新思維和新藍圖,黨的十八大更是強調我國將始終不渝奉行互利***贏的開放戰略,使這壹戰略更加完善。實施這壹戰略,既是對過去壹系列對外開放基本方針政策的繼承和發展,又顯示出我國進壹步擴大全方位主動開放、實現與各國長期合作的戰略意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法》
第壹條為了進壹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規範外商投資管理,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以下簡稱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包括下列情形:
(壹)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二)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
(三)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項目;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