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它不像施工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那樣有壹套詳細的施工圖作為投標報價的依據,因為勘全過程的各種不利因素帶來的巨大危害性,及時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將各種可能的風險加以科學、有效管理,趨利避害。
1.認識風險。風險是壹種不確定性,既是危險也是機會。通常大的機遇伴隨著較大的危險。從集團承接的國際合同來看,單條生產線由2000噸/日已上升至目前的5000 噸/ 日,合同額由幾千萬美元達到目前的2 億多美元,風險是直線上升的。
風險大致可以分為項目風險、組合風險和系統風險。同樣的風險。說到底,工程建設承包方式的變化是壹個風險責任劃分方式的變化。與其他承包方式不同的是,由於工程總承包獲利較豐,因而與其對應的風險也較其他工程承包方式為多、為大,具有多樣性、復雜性、社會性、全局性和發展性等特征。如交鑰匙總承包必須面對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安裝和試運行服務全過程的風險;而設計加施工總承包面對的只是設計和施工階段的風險。目前我國進行總承包項目管理與國際承包商差距很大,可借鑒的經驗較少,容察、設計本身也屬於工程總承包的範圍。勘察、設計環節的風險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很大。其次,工程總承包涉及的資金數額巨大,業主還款時間長,涉及到總承包企業融資模式設計、業主還款能力評估、業主抵押物擔保準備、工程移交轉讓的納稅、項目所在國政治、環境、經濟狀況等諸多問題。因此,隨著國外總承包業務的增加,所來帶的匯率風險、采購風險、政治風險等正逐步顯現。面對如此多的風險,如不進行認真預測,並采取及時有效的管理措施,集團可能面對巨大的損失。因此,在大力發展國外工程總承包,進壹步開拓國際市場的同時,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在國外工程總承包險狀況,在項目經理來看可能是很大的,但是對於企業經理來講,由於擁有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資源,具有更大的風險承受能力,把該風險放到組合風險當中,那麽風險可能就不是很大。同樣,組合風險對於企業經理來講可能很大,無法承受,但是如果再高壹層,從投資人的角度來看,將該風險放到整個的投資系統當中,由於投資的多元和分散,那麽較大的組合風險也可能就變得可以接受。壹般來講,項目風險≤組合風險≤系統風險,因為非系統風險可以被合理分散,在系統內部消化。
2.識別風險。風險識別實際是關於將來風險事件的設想,是預測壹個項目有哪些可能存在的風易引發大的風險。歸納起來至少有以下幾種:
(1)融資風險。融資風險主要是指由於承包商先期就設備采購進行的資金籌措而導致的風險。采用E P C 方式的國外工程總承包根據合同約定的不同,有時需要承包商解決工程部分資金。由於項目的規模壹般較大,合同額少則幾千萬美元,多則上億或幾億美元。因此,在自籌壹部分資金作為項目前期費用外,還需要以項目的名義進行融資。而融資難免遭遇金融風險,例如貸款利率高、貸款條件苛刻、資金遲遲不能到位、金融機構的承諾不能兌現、國際形勢及諸多政治因素可能對資金籌措造成影響等等。隨著集團國際水泥工程業務的發展,將來很可能采用BOT(建造—經營—移交)方式,其資金需要量更大,因而這種風險將更加突出,成為項目成敗的主要風險之壹。
(2)政治風險。國外總承包項目特別是BOT項目因時間較長,有時要經歷東道國的不同政府執政時期,甚至有的國家會發生政變等政局動蕩,後續政府有可能不承認上屆政府的承諾,致使項目無法再進行下去,項目前期投資回收無保證,甚至會迫使投資者低條件提前轉讓。政治風險的主要構成是,政局的穩定程度、政策變動因素、社會穩定程度以及國際信譽。
(3)經濟風險。經濟風險的主要表現為,項目所在國的經濟發展與金融發展情況,其中包括外匯儲備情況、貨幣自由兌換、外匯匯出、官方銀行利率及信貸管理制度;業主財務狀況、償債能力及其信譽;結算匯率變化;市場情況,其中包括價格風險、競爭風險和需求風險;國家的償債能力。
(4)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由於東道國法律的完善程度和變動情況給項目帶來的風險,包括專門設計和規範 E P C 所要求的法律文本,出現金融、工期和費用索賠等糾紛時,能否得到及時仲裁或處理,保障投資人的建設和經營權、投資收益和抵押品贖買權。法律風險的主要構成是法律完善程度、項目獲準法律條款及項目違約法律條款。
(5)環境風險。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項目所在地區的溫度、濕度、降雨雪量、風力、晴雨天數,特別是自然災害情況,如地震、洪水、風暴及海嘯等;項目對社會及人們生活與工作環境汙染的限制因索。環境風險主要構成是自然災害情況、資源與環境保護情況。
(6)經營風險。經營風險是指在項目承建或經營過程中,由於外部環境的變化或經營者的行為疏忽,直接影響到項目的獲利能力,包括經營管理者的素質、設備維護更新情況以及運行條件等。
3.風險應對。對於國際水泥工廠總承包工程中出現的風險可以采取不同的對策,主要有風險回避、風險減輕、風險預防、風險分散和保險、風險自留等對策。
(1)風險回避對策。在項目運作前期,如發現項目所在國政局動蕩,發生政變的可能性非常大,當地水泥市場情況已發生重大變化,特別是預期的重大工程沒有上馬,主要客戶不存在或政策重大變化不利於項目建設,項目的實施將面臨巨大的威脅,又沒有別的辦法控制風險,這時就應當考慮放棄項目的實施,以免造成大的損失。
(2)風險減輕對策。風險減輕對策的目標是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或減少後果的不利影響。對於已知風險,可以動用項目現有的資源應對。例如,國際水泥工廠建設周期壹直在不斷壓縮,最快已可以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完成建設和試運行,大大減輕項目進度風險。減輕可預測風險或不可預測風險必須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設法將那些可預測或不可預測的風險變為已知風險。顯然,這樣做需要投入資源,也就是花錢買信息。例如,為了減少工程地質方面的不確定性,就要購買地質信息或進行仔細的地質勘查;為了減少項目使用階段維護方面的風險,可以通過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即減少項目設計階段以及實施階段質量保證體系的不確定性來實現。
(3)風險預防對策。風險預防通常采用技術措施或者管理措施來防止風險因素的出現或者減少已經存在的風險因素,降低風險事件的發生概率,做到防患於未然。
①匯率風險的預防。在合同中規定的支付貨幣和貸款貨幣壹致,可避免外匯風險。若合同計價貨幣為當地貨幣,根據國際慣例和聯合國制定的《發展中國家工業項目締約指南》,應在合同中規定保值條款或匯率風險條款,以預防匯率風險;可以采用不同幣種的債權和債務並存的方法彌補外匯風險,即采用多種貨幣組合貸款或者組合支付;進行匯率保險;建立匯率風險的監測系統,國際上已經有很多的匯率預測機構在提供預測服務。項目管理者除了利用這類服務以外,還應當建立自己的監測系統,對已經發生的匯率波動及其對工程項目的影響進行監測和分析;掌握支付時機,提前或延期支付。如果預測應支付的外幣匯率上升,而持有的貨幣相對疲軟,則應提前支付。反之,應推遲支付,以期獲得匯率上的好處。
②技術風險的預防。重大技術的決策往往影響整個項目的利益。因此,對重大技術要認真進行評估,盡量采用成熟技術,而不要為了降低成本而采用投機性的設計或者不很成熟的技術。
③合同風險的預防。合同風險的預防就是把工程總承包合同實施中的不確定性盡可能地在業主和承包商之間進行合理地劃分,通常按照“誰能最有效地防止和處理風險就由誰來承擔該風險”的原則進行風險分擔。工程承包合同從總價合同到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多種合同類型,具體采用哪種合同類型要根據以上原則和實際情況選定。
(4)風險分散對策。分散對策也是國際工程中常用的對策,主要把風險分散給其它單位,如聯營體的合夥人、工程分包商、設備材料供應商等***同承擔風險。通常要求聯營體的合夥人、工程分包商、設備材料供應商等接受業主合同文件中的各項合同條款,使他們分擔壹部分風險。有的承包商直接把風險較大的部分分包出去,將業主規定的各項賠償如數訂入分包合同,將這項風險轉移給分包商。壹般國際通用的分包合同範本中有明確規定,熟悉國際慣例的分包商都能接受這類條件。擔保也是壹種風險分散的對策,如承包商請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業主承諾為承包商在投標、履行合同、歸還預付款、工程維修中的債務、違約或失誤負間接責任。得到這種承諾,項目業主就把由於承包商行為方面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轉移到出具保證書或保函者。特許權協議(BOT)模式是壹種典型的風險分散模式,政府(或委托人)在不增加債務的情況下,近期(特許期內)獲取服務、遠期(特許期滿後)得到項目設施,將項目的融資、建設和運營的風險轉嫁給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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