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收支科需加強對其分支機構申報工作的監督管理。
2.負責向外匯局咨詢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事宜,解答轄內分支機構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問題。
3.每個工作日登錄非現場國際收支核查系統,處理和發布全行國際收支數據核查結果,監督轄內分支機構整改情況。
4.每個工作日核對待申報數據和逾期信息,及時補齊逾期數據。
5.組織銀行對數據接口程序和網上國際收支申報系統(銀行版)中的境內和跨境收支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和自查。
6.與外匯局合作,每季度對銀行大額交易進行重點核查。
7.按時提交半年度國際收支自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