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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套期保值交易,期權交易,期貨交易的區別比較?

套期保值概述

套期保值是指以回避現貨價格風險為目的的期貨交易行為。

傳統的套期保值:

是指生產經營者在現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壹定量的現貨商品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賣出或買進與現貨品種相同,數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期貨商品(期貨合約),以壹個市場的盈利彌補另壹個市場的虧損,達到規避價格波動風險的目的。 套期保值的作用

套期保值者是指那些把期貨市場作為價格風險轉移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進行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或者擁有,或將來擁有)準備以後售出或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值的廠商、機構和個人。 套期保值的原理

套期保值之所以能夠規避風險,是因為期貨市場上存在以下基本經濟原理:

(壹)同種商品的期貨價格走勢與現貨價格走勢壹致。

(二)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價格隨期貨合約到期日的臨近、兩者趨向壹致。

 套期保值的操作原理

(壹)商品種類相同原則

(二)商品數量相同原則

(三)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則

(四)交易方向相反原則

套期保值的應用

生產經營企業面臨的價格波動風險最終可分為兩種:壹種是擔心未來某種商品的價格上漲;另外壹種是擔心未來某種商品的價格下跌。 買入套期保值

買入套期保值就是指套期保值者先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與其將在現貨市場上買入的現貨商品數量相等、交割日期相同或相近的該商品期貨合約,及預先在期貨市場上買空,持有多頭頭寸。 適用對象及範圍

1、加工制造企業為了防止日後購近原料是價格上漲的情況。

2、供貨商已經跟需求方簽訂好現貨合同,將來交貨,但供貨方此時尚未購進貨源,擔心日後購進貨源時價格上漲。 3、需求方認為目前現貨市場的價格很合適,但由於資金不足或者缺少外匯或壹時找不到符合規格的商品,或者倉庫已滿,不能立即買進現貨,擔心日後購進現貨價格上漲。 賣出套期保值

賣出套期保值是指套期保值者先在期貨市場上賣出與其將在現貨市場上賣出的現貨商品數量相等,交割日期也相同或相近的該商品期貨合約 適用對象及範圍:

1、 直接生產商品期貨實物的生產廠家、農場、工廠的手頭有庫存產品尚未銷售或即將生產、收獲某種商品實物期貨,擔心日後出售時價格下跌; 2、儲運商、貿易商手頭有庫存現貨未出售或儲運商、貿易商已簽訂將來以特定價格買進某壹商品但未轉售出去,擔心日後出售時價格下跌; 3、加工制造企業擔心日後庫存原料價格下跌。

基差與套期保值

壹、基差的概念

基差是某壹特定地點某種商品的現貨價格與同種商品的某壹特定合約價格間的價差 基差=現貨價格-期貨價格

基差的作用

基差在期貨交易中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是衡量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關系的重要指標。基差是套期保值成功與否的基礎 套期保值者本著“兩面下註,反向操作,均等相對”的原則,同時在現貨市場上和期貨市場上反向操作,利用壹個市場上的贏利來彌補另壹個市場的虧損,在兩個市場之間建立壹種“相互沖抵”機制,從而達到轉移價格風險的目的。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區別

壹、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同

期貨交易的風險收益是對稱性的。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賦予了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想免除到期時履行期貨合約的義務,必須在合約交割期到來之前進行對沖,而且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在交割期到來時才能行使。

而期權交易的風險收益是非對稱性的。期權合約賦予買方享有在合約有效期內買進或賣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有利時,就行使其權利,要求賣方履行合約。當買方認為市場價格對自己不利時,可以放棄權利,而不需征求期權賣方的意見,其損失不過是購買期權預先支付的壹小筆權利金。由此可見,期權合約對買方是非強迫性的,他有執行的權利,也有放棄的權利;而對期權賣方具有強迫性。在美式期權中,期權的買方可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任何壹個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權合約,而在歐式期權交易中,買方只有在期權合約履行日期到來時,才能要求履行期權合約。

二、交易內容不同

在交易的內容上,期貨交易是在未來遠期支付壹定數量和等級的實物商品的標準化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是權利,即在未來某壹段時間內按敲定的價格,買賣某種標的物的權利。

三、交割價格不同

期貨到期交割的價格是競價形成,這個價格的形成來自市場上所有參與者對該合約標的物到期日價格的預期,交易各方註意的焦點就在這個預期價格上;而期權到期交割的價格在期權合約推出上市時就按規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約的壹個常量,標準化合約的惟壹變量是期權權利金,交易雙方註意的焦點就在這個權利金上。

四、保證金的規定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壹定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要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最大風險是權利金,所以只需交納權利金,但賣方必須存入壹筆保證金,必要時須追加保證金。

五、價格風險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所承擔的價格風險是無限的。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的虧損是有限的,虧損不會超過權利金,而盈利則可能是無限的——在購買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購買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期權賣方的虧損可能是無限的——在出售看漲期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權的情況下;而盈利則是有限的——僅以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為限。

六、獲利機會不同

在期貨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著保值者放棄了當市場價格出現對自己有利時獲利的機會,做投機交易則意味著既可獲厚利,又可能損失慘重。但在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的買方可以行使其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也可放棄這壹權利,所以,對買方來說,做期權交易的盈利機會就比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權交易,無疑會增加盈利的機會。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的商品或資產,除非在未到期前賣掉期貨合約,否則到期必須交割;而期權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權合約過期作廢。

八、標的物交割價格決定不同

在期貨合約中,標的物的交割價格(即期貨價格)由於市場的供需雙方力量強弱不定而隨時在變化。在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敲定價格則由交易所決定,交易者選擇。

九、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壹時間僅能有壹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的變化;期權的敲定價格雖由交易所決定,但在任壹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敲定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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