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麽?
根據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壹是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個人名下銀行卡(含附屬卡)總額不超過每個自然年度等值人民幣65438+萬元;
二是將人民幣卡和外幣卡境外取現每日額度統壹為等值人民幣1萬元;
三是個人使用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超過年度額度的,暫停其在本年度和次年使用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
四是個人不得通過借用他人銀行卡或出借自己的銀行卡逃避或協助逃避境外取現管理。
外匯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取現是必要措施,可以進壹步防範銀行卡境外取現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
《通知》遵循經常項目可兌換的要求,不為個人便利而改變每年5萬美元購匯額度,不影響個人正常提取現金和消費,也不影響個人用匯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