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貨物發票和裝箱單,
三:出口收匯核銷單。所有出口貨物報關時,應提交外匯管理部門蓋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並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填寫核銷單編號。
四:貨物合同,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提交貨物原產地證明。
五:有其他相關文件。包括:
(1)經海關批準減免稅的貨物應提交海關簽署的減免稅證明,在京外資企業應提交海關單獨出具的進口設備清單;
(二)已在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項下進出口的貨物,應提交海關簽發的《登記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