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轉口貿易分三種情況:即再出口貿易(Re-export Trade)方式、純粹轉口貿易、加工轉口貿易。
妳的情況像第壹種即:
再出口貿易(Re-export Trade)方式:是指出口商通過中間商與進口商發生買賣關系。而後將貨物直接從出口國運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貨物並未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而中間商亦僅涉及交易單據的處理。這種單據處理貿易方式實際上是貨物所有權的再出口。
具體操作也是從別的帖子中看到的,根據收付款節奏分二種情況:
壹、先收後支的轉口貿易
1.合同註明預付款條款
2.進口核銷單註明預計到貨日期(不可早於付款日期)
3.上海企業按上海外管局貿易進口付匯分類管理辦法辦理。A類單位可辦理各種付匯業務;B類和C類單位不可辦理預計到貨期>90天,或者>USD10萬同時>合同比例20%的預付貨款;D類單位不可辦理預付貨款業務 (判斷貴行客戶是哪個等級的,若是上海客戶的化)
4、進口付匯核銷單(進口核銷單交易編碼為"0116其他",交易附言註明“轉口貿易”,付匯性質勾“轉口貿易”。備案表編號填寫999999)
5、營業執照/批準證書(轉口貿易資格)
6、詳細書面說明+公章(詳細書面說明至少包括“收付匯情況、結算方式、裝運口岸、到貨口岸、貨物轉移確認等)
7、購貨合同及發票
8、售貨合同及發票
9、貨權轉移證明,如提單
10、進帳單/結匯水單/買方開來的信用證(在進帳單等單據上簽註金額、日期並註明“轉口貿易”)
11、涉外收入申報單(0202)(涉外收入申報單交易編碼為0202第三國之間轉口貿易,交易附言註明“轉口貿易” )
12. 付匯申報單
進口付匯備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單”的企業(需所在地外匯局在備案表上敲章)/憑備案表支付
二、先支後收的轉口貿易:
1.只有A類進口單位可以辦理“先支後收”的轉口貿易售付匯(上海企業)
2.營業執照/批準證書(轉口貿易資格)
3.詳細書面說明+公章
4.購貨合同及發票
5.售貨合同及發票
6.進口付匯核銷單
7.買方開來的信用證或經銀行核對密押的外方銀行出具的付款保函
8.付匯申報單
進口付匯備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單”的企業(需所在地外匯局在備案表上敲章)/憑備案表支付
首先也是合同和形式發票.另外咨詢當地外匯局轉口貿易核銷對企業資料的要求.可作為付匯審核資料的參考.
以前有文件說到轉口貿易合同,實務中客戶說沒有這樣的合同,我們這裏外管,做轉口貿易進口核銷時,要求出示的是兩份合同,壹份進口,壹份出口,境外到境外,目的港起運港壹致,.貨物品名數量壹致,價格當然是出口大於進口啦.此外需要客戶配合,提前通知收匯時按轉口貿易申報,避免遺留問題.
說實在的,如果客戶不明確告知銀行說是轉口貿易,我們按壹般貿易進口預付辦理,銀行表面是沒什麽問題的,關鍵是將來客戶要按轉口貿易核銷,銀行就得改核銷信息了,這個很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