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大部分人對數字貨幣這個央行還是比較陌生的,各種誤解和誤會在所難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數字人民幣最大的誤區。他說:“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壹個維度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和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和錢包的內容...同時,騰訊和螞蟻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與數字人民幣不存在競爭關系。”
165438+10月27日,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紀念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原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進壹步明確了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數字貨幣(CBDC)這三者之間的關系,即世界央行。
周小川表示,DC/EP是壹個雙層R&D和試點項目計劃,而不是壹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可能包含幾個可以嘗試和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終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此外,DC/歐洲和CBDC的發展思路不同。例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都屬於中央銀行,而在DC/歐洲,二級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電子CNY的所有權和支付的擔保。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經營體系中,作為第壹層結構主體的央行和第二層結構主體之間的關系,並不是人們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二級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壹系列合規責任,而壹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DC/EP是壹個雙層R&D和試點項目計劃,不是壹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可能包含幾個可以嘗試和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終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是指:第壹層是央行,第二層是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絡平臺公司。目前已經開始營業的移動、電信、聯通、螞蟻、騰訊四家銀行在二層。
周小川認為,二級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壹,要有適當的資本來降低風險。第二,了解客戶,也就是KYC的責任(Know your customer)。在此基礎上,還要承擔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三是技術設備投資、設備運行維護的責任。
作為壹級結構的主體,中央銀行的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保持數字人民幣價值的穩定。央行可以通過對二級機構提出資本或準備金要求來維持貨幣的穩定。
第二是建立可靠的基礎設施,如結算和清算。按照周小川的說法,理論上央行也應該搞研發,但央行自己研發的重點不是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該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準或參數不壹致時,央行可以在它們之間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將更有利於消費者。
第四,中央銀行應在動態演變系統中準備應急和替代計劃。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都需要有替代品或者應急預案,保證支付功能不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可能受到影響。從這個角度來說,央行本身也應該研究壹種可以起到應急或者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的來說,周小川認為,在DC/EP的雙層運作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個主體的積極性,讓各個主體的長處得到充分發揮。
周小川說,DC/歐洲計劃的發展思路與國際上提到的CBDC並不完全壹致。DC/EP不是CBDC體系中的壹個概念,它們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的二級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支付擔保,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據周小川介紹,在某種程度上,這種思路已經被香港的三家發鈔銀行(匯豐、渣打、中銀香港)研究和借鑒。發鈔銀行每發行7.8元美元,需向香港金管局支付65,438+0美元,HKMA將出具65,438+000%準備金的證明。從資產負債表上看,銀行發行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是準備金,而央行的負債是其發行的準備金支付憑證。因此,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不同於CBDC的假設,即貨幣所有權和負債都歸中央銀行所有。
周小川還建議,為了保持幣值的穩定,央行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比如需要準備65,438+000%的現金,提供證明的方式和香港類似。也可以嘗試安慰信的形式。需要註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同的。另外,即使是100%的準備金也只是針對現金,也就是中國的M0,其他準現金類別不算,更不用說M1,M2。
其次,DC/EP中的二級主體關系並不是有些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級機構搞零售”。如前所述,二級機構需要履行壹系列合規責任,包括KYC、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CBDC壹般認為這些屬於央行的職責。周小川還指出,為了更好地維護系統的穩定性,了解系統的運行情況,央行應該掌握自己需要的交易數據,但這只是備份性質的,央行本身並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經有人用這樣壹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二級實體的關系:商業銀行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就像發壹個信封,信封裏的鈔票就是央行的鈔票,只是不同銀行設計的信封和防偽不同,但本質上信封裏的鈔票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也不完全準確。”
他進壹步解釋說,信封裏可以裝央行的貨幣,也可以裝央行發的儲備證或者安慰信,甚至可以裝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但無論如何,最終還是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來說,第壹責任人是二級機構,而不是央行。
其實早在2015-2016,中國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制的思路。之所以考慮雙層制,主要是因為數字貨幣這個中國的中央銀行,更適合采用競爭性的、多方案的、動態演進的管理體制。
央行是否有能力判斷和選擇最佳的技術路線?對於這個問題,周小川的回答是“很難”。此外,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從壹種方案轉換到另壹種方案需要很長時間。從紙幣更新換代的經驗來看,每壹代人民幣都需要十年左右的時間進行切換,遺留的問題還是很多的。但同時,中國超大規模的市場可以容納或嘗試多種技術方案。因此,有競爭力的、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歐洲也是壹個動態演化系統。金融科技的發展非常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進化叠代。周小川提醒,在這個過程中要註意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阻礙新的技術路線。
周小川還談到了他對區塊鏈和分布式會計技術(DLT)的看法。對於區塊鏈和DLT的壹些技術特點,比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需要考慮支付體系現代化是否真的需要去中心化。
他的觀點其實是不壹定的,可能會帶來很多弊端。
再比如不可篡改。周小川指出,現有的系統,尤其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非常低。而且還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支付領域偶爾會出現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不僅僅是通過負面交易進行對沖,而是徹底更改或擦除原有的錯誤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誤入征信系統。但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與這種需求相矛盾。”
周小川還表示,區塊鏈和DLT壹直是央行數字貨幣系統中的方案之壹,但仍有技術問題需要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有待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來看,這種技術暫時還不能占據主流,還需要進壹步開發和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也就是匿名,但不是完全匿名。要確保監管機構尤其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最大限度地保護客戶的隱私。
周小川主張充分學習和吸收《歐洲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GDPR)中的壹些規則。
目前中國面臨的壹個難題是,在大數據交易盛行的時候,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經被泄露,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經被泄露或交易。雖然可以刪除壹些信息或者更改密碼和賬號,但是這樣的操作非常復雜耗時,無法有效保證安全性。周小川指出,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壹些風險控制措施來保證數據隱私,比如對賬戶進行分級額度管理。
在談到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央行時,周小川認為跨境匯款的應用存在壹些問題,類似於Libra。數字貨幣應關註跨境支付在零售體系中的應用,同時關註跨境旅遊等經常項目的支付。
在零售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如果壹個國家非常重視自己的貨幣主權,重視自己的匯率制度,重視匯兌匯款的規定,那麽數字貨幣在實施的時候也應該給予充分的尊重。有些國家會擔心“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央行應該把重點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上。
本文根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大會上的發言撰寫,未經本人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