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外匯管制,是指對外匯收支、交易、借貸、轉讓、國際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的壹種限制性政策措施。
我國目前的外匯管理體制基本屬於部分外匯管制,即經常項目外匯交易不受或基本不受外匯管制,但資本項目外匯交易受到壹定限制。
中國外匯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創造條件逐步放開,在經常項目可兌換的基礎上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實現人民幣完全可兌換。
經常項目可兌換性:
指經常項目下的各類交易,包括貨物進出口、支付運輸費、保險費、勞務、出境旅遊、投資利潤、借款利息、股息、紅利等。,從銀行購匯或從外匯賬戶支付時不受限制。
1997期間,國務院通過立法明確中國將實行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增加了國家不限制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