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入申
主要變化內容:
(壹)調整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範圍。
(二)對涉外收付憑證的打印和印制新要求。
(三)調整境內企業內保外貸履約的申報要求。
(四)調整跨境電商貿易的申報要求。
(五)合並退款和錯匯款的申報要求。
(六)明確認定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身份的證件順序。
(七)明確單位基本情況表信息的填報要求。
(八)明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自貿區等特殊區域中申報主體居民身份的認定標準及申報方法。
(九)明確涉外收支中現匯金額、結/購匯金額及其他金額的含義。
(十)根據《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2014版)》對易混淆的交易項目予以明確。
(十壹)明確集中或軋差結算為零的申報方法。
(十二)明確壹年以上歷史數據的修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