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攜帶申請攜帶證明時出示的材料到原發證網點申請補發。核實無誤後,我行將為您簽發補發證書,然後請您持補發證書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經外匯局核準後到我行補辦攜帶證書。
註:1。如果問答中沒有註明只針對企業單位,通常指的是個人業務。2.大連、寧波、青島、深圳、廈門為本行獨立分行,執行獨立的業務規定;本頁內容供妳參考。具體情況請以各地分行的公告和具體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