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死人的賬戶已經很久沒有用過,那麽銀行就要求賬戶所有人自己親自來處理,這個時候,活人就得給銀行出具由當地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按遺產來處理。這個過程極端而且非常麻煩。
最後壹種情況,就是死人的身份證已經註銷,而銀行也當睜眼瞎時,去搞壹個假的身份證,走完這個拿錢的流程。當年我外婆去世後,就出現妳說的這種情況,都是鄉裏鄉親的,鄉裏當官的親戚,也當睜眼瞎,當地的派出所也當睜眼瞎,都是親戚在裏面,“補辦”個身份證,去銀行將外婆的外匯和錢拿出來。
給外婆置辦了個墓地,總比埋在祖宗的墳地好,祖墳說不定哪天就給CHINA掉呢。
死人財不能貪。除非指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