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出臺後,對於個人經常項下非經營性結售匯業務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在年度總額內,個人可憑有效身份證件等在銀行直接辦理。
結售匯
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便利化額度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含)美元
註: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的支出當日累計超過5萬美元的,需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度的真實性憑證辦理。資本項目個人外匯業務需滿足相關外匯管理規定。
辦理各類外匯業務均需符合外匯管理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監管要求以及我行內控規定,具體視業務而定,本處所示不代表所有情況,詳情請洽匯豐中國分支行網點。
額度不夠用怎麽辦
▍錯誤做法
是不是可以找幾個親戚朋友幫忙買壹買呢?
▍正確做法
目前,我國對於真實、合法需求的經常項下購匯和結匯都是不予限制的。
超過5萬美元便利化額度的 ,經常項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提供真實用途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辦理經常項下結售匯,想購匯或者結匯多少都是可以的,只要妳是真實所需。
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
▍經常項目
經營性外匯 (主要指貿易外匯收支,通過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辦理)
非經營性外匯 (旅遊、留學、就醫等)
▍資本項目
移民類:如移民財產轉移等 (應當按照資產轉移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證券投資類: 如直接購買境外商品期貨或金融衍生產品等 (應當按相關規定通過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直接投資類:如境內個人對境外公司股權出資等 (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進行及相關外匯管理)
保險類:如購置海外人壽保險、帶有分紅收益的年金險等 (現行外匯管理政策尚未開放)
其他個人資本項目
註:資本項目按照可兌換進程進行管理。 目前部分個人資本項目,如境內個人到境外購買的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境內個人海外置業等外匯管理政策尚未開放,我行暫不辦理相關結售匯及外幣收付業務。具體業務請參照相關法律法規或咨詢匯豐中國分支行網點。
個人結售匯業務
▍個人結匯:
是指居民個人把從境外獲得的、擁有完全所有權、可以自由支配的外匯收入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特許貨幣兌換機構,外匯指定銀行或機構根據交易行為發生之日的匯率付給等值人民幣的行為。
▍個人購匯:
是指居民個人向銀行購買用於向境外支付的外匯,外匯指定銀行將外匯賣給外匯使用者,並根據交易行為發生之日的人民幣匯率收取等值人民幣的行為。
▍年度計算:
所謂的“年度”是指壹個公歷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年度總額不得跨公歷年度使用,對於上壹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額度不得轉入下壹年度使用。
▍境內居民個人購匯申請書:
填寫要求
8類用途: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咨詢服務/其他
個人應於櫃臺或電子渠道完整、真實申報購匯用途、預計用匯時間等信息,做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承諾
“六不得”規定(存在違規行為的:列入“關註名單”移送反洗錢調查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納入個人征信記錄)
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
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
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拆分購匯;
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莊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外幣現鈔存取款
▍存款:
個人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 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海關申報單》或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取款:
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 等值1 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個人出境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地區),確有需要提取超過等值1 萬美元以上外幣現鈔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前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見附7)為個人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
外匯局開具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自簽發之日起30 天內有效,不可重復使用。
個人外匯業務小貼士
在辦理個人外匯業務時,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額監管,也不得使用虛假商業單據或者憑證逃避真實性管理。
經常項目可兌換,資本項目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個人需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以供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
不得借用他人額度,或出借個人額度給他人使用
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額監管
根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第六十八條:
銀行辦理個人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應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壹致性進行合理審核。
銀行可根據個人風險狀況,自主決定審核憑證的種類、形式以及審核要點,確保交易真實合規。
銀行有權對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真實性存疑的交易予以拒絕。對拒絕辦理的業務,銀行應向個人準確說明拒絕原因及申訴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