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國人民銀行2006年12月25日對外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個人外匯管理辦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以前規定與本辦法不壹致的,按本辦法執行。附件所列外匯管理規定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