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個人需要在境外成立企業:
壹種做法是個人先在國內成立壹個企業,再通過該企業在境外投資成立境外企業;
另壹種就是利用個人每年5萬美元的購付匯額度,進行小規模的境外投資。這5萬美元按規定是用於旅遊等經常項目支出的,用於投資等於隱瞞了實際用途。這種境外投資無法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國家不予承認。
國家的外匯政策,各家銀行都要遵守,包括匯豐。妳可以再和韓國銀行交涉壹下,不行的話,只能中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