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所稱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包括移民財產轉移和繼承財產轉移。移民轉移是指從中國內地移居外國,或者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自然人,將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內擁有的合法財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和匯出境外的行為。繼承轉移是指外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將依法繼承的境內遺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和匯出境外的行為。
二、詳情分析
申請人申請辦理移民轉移,需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移民轉移的原因、財產收入來源和財產變現的詳細說明等。申請人本人簽名的移民財產對外轉移申請人情況表;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名的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外匯業務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申請人財產權利證明文件,如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房地產買賣契約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以及其他證明文件。申請轉移財產所在地或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收證明或完稅憑證;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等。
三、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屬於法嗎
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屬於法的範疇。管理暫行辦法是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公告,是規章性質的,屬於中國廣義法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