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稱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將於2009年2月7日至8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2月7日起,192個國家的環境部長等官員將在哥本哈根召開聯合國氣候大會,討論《京都議定書》第壹階段到期後的後續計劃,並就未來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行動簽署新協議。這是繼《京都議定書》之後又壹個劃時代的全球氣候協議,無疑將對地球未來的氣候變化趨勢產生決定性影響。這是壹次被譽為“拯救人類的最後機會”的大會。會議將在現代貝拉中心舉行,為期兩周。
根據2007年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的第13次締約方會議通過的巴厘路線圖的規定,今年年底在哥本哈根舉行的第15次會議將爭取通過新的《哥本哈根議定書》,以取代將於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考慮到協議的實施和運作所花費的時間,如果《哥本哈根議定書》不能在今年的締約方會議上達成並通過,那麽在2012年《京都議定書》第壹承諾期到期後,將不會有* * *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協議。這將導致人類遏制全球變暖的行動遭遇重大挫折。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這次會議被廣泛認為是人類采取行動遏制全球變暖的最後機會。
基於現實困境,各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學者、媒體和民眾都對本屆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給予了高度關註,哥本哈根話題在過去壹年中壹直是各大國際外交場合的重點話題。美國總統巴拉克·歐巴馬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多次就這壹主題發表聲明。中國和美國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態度壹直是全球媒體關註的焦點。
哥本哈根會議的目的和預期目標
官員們將在2012年《京都議定書》第壹階段結束後,就氣候變化達成新的協議,作為後續計劃。《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長德爾波特認為,在本次會議上,國際社會需要就以下四點達成壹致:
1.工業化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是怎樣的?
2.像中國和印度這樣的主要發展中國家應該如何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3.如何資助發展中國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的影響?
4.如何管理這筆資金?
會議的焦點
焦點問題主要問題集中在“責任* * *”。
氣候科學家表示,世界必須停止增加溫室氣體排放,並在2015和2020年之間開始減排。科學家預測,為了防止全球平均氣溫再上升2℃,到2050年,全球溫室氣體減排需要達到1990水平的80%。
但是哪些國家應該減排呢?我們應該減排多少?例如,經濟快速增長的中國最近已經超過美國成為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但歷史上美國排放的溫室氣體最多,遠遠超過中國。此外,中國的人均排放量只有美國的四分之壹左右。
中國政府辯稱,從道義上講,中國有權發展經濟並繼續增長,增加碳排放是不可避免的。此外,工業化國家將其碳排放“外包”給發展中國家——中國為西方買家進行大量碳密集型制造。作為消費者的國家應該對制造產品過程中產生的碳排放負責,而不是出口這些產品的國家。
這樣的問題會影響COP15的成功。與此同時,壹些人懷疑任何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可能看起來微不足道,而且為時已晚。《衛報》的問卷調查顯示,近90%的氣候學家不相信通過政治手段可以阻止全球平均氣溫上升2℃。根據歐盟定義的級別,2℃意味著“危險”。
中國開始積極應對世界氣候問題。
在全球範圍內,* * * 192個國家加入了全球氣候保護協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並於1997年簽署了《京都議定書》,承諾在2012年前* * *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幫助脆弱地區應對氣候變暖帶來的災難。中國也從科學和社會發展方面認識到了氣候變化的巨大影響,並開始積極應對。中國在2005年通過了第壹部可再生能源利用法。在這壹積極政策的指導下,到2008年底,我國風力發電總量為654.38+028億千瓦時,比上年增長654.38+026.79%。風力發電成為這場能源革命的主力軍。中國也成為全球最大的光伏產業基地。去年太陽能發電量達到1.1GW,占全球太陽能總發電量的27.5%。此外,中國還提出了壹系列目標,如到201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到2010年森林覆蓋率力爭達到20%,到2020年能源結構中可再生能源力爭達到16%。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中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或FCCC)是壹項國際公約,於1992年9月在巴西裏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制定,世界各國政府首腦出席。目的是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以盡可能延緩全球變暖效應。但沒有對參與國規定具體義務,具體問題在未來的《京都議定書》中體現。
有189個國家參加該公約,五個國家作為觀察員出席。該公約將參與國分為三類:
1.工業化國家。這些國家承諾在1990的基礎上減排。承擔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義務。如果不能完成減排任務,可以從其他國家購買排放指標。美國是唯壹沒有簽署京都議定書的工業化國家。
2.發達國家。這些國家不承擔具體的減排義務,但承擔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援助的義務。
3.發展中國家。不承擔減排義務,以免影響經濟發展,可以接受發達國家的資金和技術援助,但不得出售排放指標。
京都議定書
(英文:京都議定書,又譯為京都議定書和京都條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全稱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補充條款。它是1997年2月在日本京都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參加國三次會議制定的。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適當的水平,以防止嚴重的氣候變化對人類造成傷害”。
1997條約於2月在日本京都通過,並於16年3月至1999年3月開放簽署。* *由84個國家簽署,條約簽署於2005年2月16日。
根據條約規定,在“不少於55個參加國簽署條約,且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附件壹規定的1990年各國總排放量的55%”後的第90天生效。這兩個條件,2002年5月23日冰島通過後“55國”首次達到,2004年12,65438+。
/zhuanti/world/climate2009/
可以說是很詳細了,不采納我都無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