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捷稅務籌劃
在開曼群島,政府不征收任何直接稅,公司利潤、資本收益和個人收入也不需要納稅。公司從海外經營中獲得的利潤不征收利得稅、投資收益稅和利得稅,公司成立後20年內免繳任何稅。
2.有利於海外上市。
開曼群島的很多政策更加“恰到好處”,能夠滿足監管要求,給投資者帶來極大的便利,國際認可度也更高。1961頒布的公司法脫胎於英國舊公司法,政策更適合企業上市。可以在香港、新加坡、美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更容易獲得海外投資者的信任。
3.商業信息的保密性
開曼對國際商業公司實行了有利於保密的規定,信息泄露很少,會觸發刑法。
4、有利於國際貿易
壹些國家貿易保護可以被規避。公司名稱也是免費的。
5.沒有外匯管制。
開曼沒有外匯管制,在這裏註冊的國際貿易公司的資金轉移不受管制。公司在開曼註冊後,可以設立離岸賬戶,靈活調度外匯資金。
6.沒有必要審計納稅申報表
不需要出具經審計的賬目報表或年度審計,允許發行無記名股票,也不需要有當地活動的記錄。
7.公司註冊很容易
1人無需親自前往註冊地,即可委托專業的註冊機構進行公司註冊。
8.公司的管理很簡單。
每年繳納壹定的政府管理費,不召開股東大會,不召開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