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哥哥宋晶晶是他的偶像。宋京華壹家是內蒙古人。當他們的父母來北京做生意時,他們把兩兄弟帶到了北京。他的父母整天忙於生意,沒有時間照顧他的兄弟。大部分時間,宋京華的哥哥宋負責的吃喝。在弟弟宋京華眼裏,哥哥宋晶晶是他的父母,是他的偶像,是他的男神。哥哥走到哪裏,就跟到哪裏,典型的跟屁蟲。如果哥哥帶弟弟走上正道,齊心協力創業發展,壹定會在父母的支持下有所作為。問題是哥哥帶著弟弟走上了不歸路。
因為家庭條件好,兩兄弟初中畢業就不用急著找工作,整天在街上遊蕩。在父親的安排下,哥哥宋當兵兩年回來,還是老樣子,遊手好閑。受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兩兄弟還糾集了幾個混混滿大街找存在感,欺負打架,自己地盤收保護費,還特別盯著工人體育場附近等著的出租車。1996的壹天,因為壹名出租車司機不想交“保護費”,兩兄弟在暴力催收過程中將出租車司機刺死。我弟弟宋被判死刑,我弟弟宋京華因為未成年,只判了八年有期徒刑。
二是在心裏埋下了“報復”的種子,為自己的錯誤受到了懲罰。我沒有從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怪別人。他們殺死出租車司機逃跑時,躲在宋京華女友的出租屋內,後被警方抓獲。他們出庭受審時,宋京華的女朋友出庭作證。這讓宋京華以為是他的女朋友把秘密告訴了警察,把弟弟的死歸咎於他的女朋友,從此懷恨在心。
2002年,宋京華假釋出獄,他想找女朋友“報仇”,但多方打聽,杳無音信。宋京華很難走出哥哥去世的陰影。他經常跑到哥哥的墳前,哭得像懺悔壹樣。他的父母給他買了車和房子,希望他能振作起來。宋京華根本沒放在心上。當他的父母告訴他“不要像他哥哥壹樣”時,他非常生氣和無聊。宋京華找不到女朋友的報復,心中積累的怨恨將難以平復。只要看到和自己女朋友長得差不多的女生,他就會有殺人的沖動。
2005年,他買了斧頭、手套、塑料繩等東西,準備完成自己的復仇願望。在壹次朋友聚會上,宋京華遇到了急需用錢的顏。兩個臭味相投的人壹拍即合,壹致同意宋京華負責搶劫,顏做幫手,錢全部歸他。顏想到,當他遇到在火與水之間救了他的大哥時,他不知道宋景華到底是怎麽想的。
2005年2月的壹天晚上,宋京華開車帶著顏沿街尋找作案目標,在鳳儀橋某小區外看到壹名二十多歲的女子。宋京華把車靠邊,燕廣金捂住了女人的嘴。兩人將女子拖上車,綁架至宋京華家中。宋京華從受害女子身上找到錢後,仍然不讓她離開。她欺負顏勒死了那個女人,並想利用這起謀殺案把顏綁在自己身邊。第二天,他們把屍體遺棄在河北,並把搶來的錢和手機都給了閆。
在這次殺戮經歷中,宋京華緊張,害怕,又很滿足,就像壹頭嗜血的野獸。他們經常開車在豐臺、朝陽、平谷、海澱等地區轉悠,伺機作案,故意挑選年輕漂亮、高大帥氣的女孩,有時冒充黑出租車引誘單身女孩上車,有時直接綁架後殺害,這讓宋京華覺得每壹個受害女孩都是他討厭的女朋友。
起初,他們在搶劫後勒死了受害女孩,然後開車離開拋屍。發展到後期,他們租平房殺人分屍,然後分頭棄屍。壹些被害女生的屍體被警方發現後,苦於沒有線索,壹直沒有破案。就這樣,從2005年2月到2007年9月,他們先後搶劫殺害了9名女性,其中年齡最小的16歲,最大的28歲。她們都很年輕,很漂亮,個子也很高,這讓宋京華覺得自己是她的女朋友。
第三,壹股白煙讓警察抓住了真兇。為了方便銷毀證據,他們還租了壹間平房。2007年9月26日,與宋京華相識的女鄰居杜某突然闖入他們的出租屋做客,意外看到壹個頭骨被壓碎。宋京華解釋說,那是別人送給他的猴頭,杜某嚇得連連後退。宋京華和顏商量,杜某極有可能報警,並上門將杜某殺死。警方在勘查現場時,發現了壹個拆開的白煙。在隨後的調查中,民警了解到杜某沒有吸煙的習慣,因此判斷這根煙很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在走訪附近壹家超市時,壹位老板告訴民警,這支煙是壹個叫宋京華的人買的,因為他賣的煙都有標記,防止別人換假煙。
很快,警方將宋京華抓獲,但宋京華拒不承認殺害杜某的事實,不願意配合調查。直到看守所裏壹位姓安的民警聯系上他,宋京華不僅交代了殺害杜某的事實,還交代了其他所有案情。在宋京華的配合下,警方也及時將顏抓獲。
第四,警察的紀律讓宋京華感受到了久違的親情。面對刑警的訊問,宋京華拒不開口。為什麽他會在看守所民警的聯系下主動交代犯罪事實?據壹位警官說,他看到宋京華穿著單薄的衣服被送進來,然後風涼了下來,他凍得瑟瑟發抖,就把衣服拿到宋京華那裏穿上。這個看似普通的動作,讓宋京華感受到了久違的溫暖。他說安警官就像他的哥哥壹樣。他沒有衣服也沒有錢,但是壹個紀律在照顧他。他覺得遇到這樣的紀律是他的宿命!在安警官的簡單說服教育下,宋京華如實供述了他們所犯的罪行。
動詞 (verb的縮寫)殺人犯在法庭上受到了懲罰。辯護人認為宋京華有自首情節,揭露了同案犯的犯罪行為。他建議法院對宋京華從輕處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宋京華雖能供認故意殺人、搶劫的部分犯罪事實,但其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最後以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被判處死刑。2011年5月2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宋京華執行死刑。
第六,值得我們反思的:雖然兇手受到了懲罰,但是十條無辜的生命卻無法挽回。是什麽讓壹個社會青年變成了殺人狂?這個案子有太多值得我們反思的地方。
兒童成長過程中的親情缺失。孩子性格的形成與家庭環境和成長環境密切相關。宋京華父母為了賺錢,將兩個孩子流放到社會上,不能及時糾正孩子誤入歧途,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孩子長大了,父母不在,成年後會送車到家裏,企圖彌補,很難進入孩子的內心。宋京華在看守所的表現尤為突出。他父母送車送房讓他無動於衷,警察送點舊衣服的管教讓他落淚。
精神疾病沒有得到治療。宋京華壹直責怪女友說假話。其實他是在自責,覺得自己交朋友不小心害死了弟弟。這種自責在心裏積累了很久,最後導致仇恨發泄在別人身上。宋京華從來不放過自己的哥哥,表現出了感情上的“忠誠”,也表現出了大家常說的偏執。從宋京華認罪的表現和他的壹聲嘆息來看,其實他也不想要這種生活。如果父母能走進他的內心,勸導他,甚至求助心理醫生,幫助他走出人生的黑暗,也許就不會造出這麽大的孽。
寫在最後:任何刑事案件的發生,都是多種原因的結果。對於這個案子妳還有什麽其他的看法?請在評論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