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說保底收益率超過6%的理財是騙子?回報率低於6%的產品就壹定可靠嗎?普通人應該如何選擇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有不同的收益類型。
據了解,根據收益類型,個人所有投資基本可以分為三類:保本收益、保本浮動收益和非保本浮動收益。股票和基金是典型的非保本浮動收益投資。從樓繼偉的說法來看,保證6%以上的收益率,顯然屬於保證收益型。
現實生活中,保本收益理財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儲蓄型國債以及各類金融機構提供的保本收益理財產品,其中保本收益銀行理財產品最為常見。
目前各家銀行的存款利率都是在央行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的。以壹年期定期存款為例。目前銀行存款利率壹般在1.95%-2.1%之間。壹直受老年客戶歡迎的儲蓄國債收益率也是固定的。資料顯示,去年6月165438+10月發行的2017年第七期、第八期儲蓄國債(憑證式)為固定利率的定期品種,最大發行金額為360億元。其中第七期6543.8+08億元,期限3年,年利率3.9%。
保證收益型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明顯高於存款和國債。壹般來說,小銀行的產品收益率高於大銀行,期限長的產品高於期限短的產品,非保本浮動收益產品的收益水平高於保本收益產品。筆者從融360查詢到,石家莊地區在售的非保本浮動型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壹般在5.2%左右,而保本收益型理財產品壹般在4.3%左右。
“有時候在銀行可以買到年化收益6%的產品。還有很多信托、券商集合理財、互聯網金融產品,實際收益率超過6%。都是騙人的嗎?”
對於消費者的這個疑問,理財專家指出,如果這些產品是正規機構提供的,從合同條款上肯定無法保證收益,必須提示投資風險。只是產品運行良好,所以最終實現了理想的預期收益。但這並不意味著其預期收益受到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如果這些產品虧損或者沒有達到之前預期的最高收益,投資者不能要求金融機構進行補償,只能自擔風險。
所以,如果有人向投資者推薦壹款理財產品,合同敢白紙黑字寫明無風險保證收益超過6%,就可以認定為樓繼偉所說的欺詐。因為違背了高風險高收益的市場規律,之前很多P2P和非法集資都是這麽做的。投資者前期可以按時收到保底收益,於是逐漸失去警惕,不僅增加了本金還吸引了親朋好友參與。最後機構資金鏈斷裂,投資者竹籃打水壹場空。
未來投資理財將打破剛性兌付。
過去幾年,信托和銀行也發行了很多高收益產品。雖然合同中沒有承諾收益,但無論是金融機構本身,還是投資者都“心照不宣”地認為自己肯定能付出。所以,即使是極少數沒有風險的產品,最後也是由金融機構“擔保”,實現“剛性兌付”。筆者在采訪中也發現,時至今日,雖然在合同中白紙黑字註明了產品的風險,但仍有很多人不仔細看就在產品合同上簽字。
事實上,這種違背市場規律的剛性兌付,短期看似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卻麻痹了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對風險的痛感,損害了資產管理市場的整體健康和活力。長此以往,壹旦發生系統性風險,後果將是可怕的。
值得註意的是,監管層已經下定決心打破剛性兌付。以後那些不保本保收益的產品可能真的會虧錢。
2017 110 17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聯合發布《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打破剛性兌付。
本文件涉及的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資金信托計劃、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
文件明確指出,金融機構要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達“賣方負責,買方負責”的理念,打破剛性兌付。
應根據風險承受能力選擇理財產品。
目前資管新規只是征求意見稿,距離正式實施還有壹個過渡期。投資者可以暫時按照目前的原則選擇理財產品。但無論新規是否實施,投資者都應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投資理財工具。
壹般來說,固定收益、風險等級為R1、R2的理財產品,大部分情況下都能達到預期最高收益率。即使是非保本銀行理財產品,實際收益達標率也在99%以上。可優先考慮股份制銀行或大型城商行,同類型理財產品收益率相對較高。
需要註意的是,市面上大部分年化收益率超過5.5%的理財產品可能並不適合普通投資者購買。這些理財產品大多有以下三個特點:壹是結構性理財或浮動收益理財有壹定風險,不壹定能獲得高收益;二是投資期限可能較長,如2~3年,流動性太差;第三,起步門檻可能比較高。
如果新規正式實施,大家也要改變之前銀行理財必須兌換的觀念,在購買時嚴格區分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和非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後者沒有剛性兌付,損失風險大大提高;對於非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要關註其資產投向和對應的風險等級,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風險等級合適的產品。(河北日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