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起,兩種人民幣匯率並存的狀況隨即出現,也即雙重匯率制。其中,非貿易匯率在當時是1美元折合1.5303元人民幣,貿易匯率規定為1美元折合2.8元人民幣,其中非貿易匯率主要適用於旅遊、運輸、保險等勞務項目等外匯結算。其間,我國曾重新恢復單壹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但到了1986年全國性外匯調劑市場的建立,事實上又形成了統壹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
而也正是在這段時期,由於存在匯率差,炒匯也由此正式興起,成為我國外匯市場上最重要的記憶。
1994~2005年:走上正軌
1994年1月1日,我國匯率制度才算真正走上了正軌: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並軌,官方匯率由1993年12月31日的5.80人民幣/美元大幅貶值至1994年1月1目的8.70人民幣/美元,並實行單壹的有管理浮動匯率制,改變了以行政決定或調節匯率的做法,利用市場機制對匯率進行調節。
此後,我國又關閉了外匯調劑中心,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買賣全部納入銀行結售匯體系;並對境內居民個人因私用匯大幅度提高供匯標準,擴大供匯範圍,超限額貨超範圍用匯。其間,人民幣匯率小幅升值為8.3兌1美元。在此之後,匯價固定在8.28兌1美元,上下浮動的幅度很小。
即使在東南亞金融危機期間,人民幣匯率也頂住壓力,保持了貨幣穩定的態勢。
人民幣匯改大事記
2005年7月21日我國啟動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壹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壹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7月21日19時,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壹次性調高2%,為8.11元人民幣兌1美元,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
2005年9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我國即日起擴大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交易價的浮動幅度,從原來的上下1.5%擴大到上下3%,適度擴大了銀行對客戶美元掛牌匯價價差幅度,並取消了銀行對客戶掛牌的非美元貨幣的價差幅度限制。
2006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自1月4日起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上引入詢價交易方式,同時保留撮合方式。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主體既可選擇以集中授信、集中競價的方式交易,也可選擇以雙邊授信、雙邊清算的方式進行詢價交易。同時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為市場提供流動性。
2006年5月15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突破8.0關口,為7.9982元人民幣兌1美元。
2007年1月15日人民幣對港幣匯率中間價首破1:1,為0.99945元人民幣兌1港元。
2007年5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自2007年5月21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對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
2008年4月10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首度“破7”,達到6.9920元人民幣兌1美元。新華社
2012年2月,目前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在6.29左右,年底估計在6.15左右。
實際的購買力及物價情況,人民幣內部貶值,物價上漲,購買力下降,改革開放到現在實際的貶值應該在50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