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親把錢存到兒子的卡裏,沒有具體說明是贈與還是借款,那麽離婚後,這部分財產應該屬於父親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財產。所以離婚分割財產時這部分財產是不需要分割的。需要註意的是,如果父親將錢存入兒子的卡中,並寫下贈與或借貸的字樣,那麽這部分財產就需要根據贈與或借貸的性質進行分割。如果是贈與,那麽這部分財產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如果是借款,那麽這部分財產屬於父親的個人財產,但需要按照借款協議償還。
當父親為兒子卡裏存錢時,離婚的原則如下:
1.財產歸屬原則:如果這筆錢是父親的個人財產,他存到兒子卡裏的錢只是臨時劃撥的資金,那麽這筆錢不屬於夫妻雙方,不需要分割;
2.贈與原則:如果父親把錢存在兒子的卡裏,並明確表示是給兒子的贈與,那麽這筆錢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需要分割;
3.借貸原則:如果父親將錢存入兒子的卡中,並明確表示借給兒子,那麽這筆錢屬於父親的個人財產,需要按照借款協議償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需要分割。
綜上所述,離婚分割財產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判斷。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爭議,建議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